在剛剛得出一個暫時性結論的上述探究過程中,我們偶然發現一些支路。開始我們避免走這些支路,然而他們中有許多為我們提供了洞察的希望。現在我們就打算弄清一些曾以此種方式被擱置一邊的觀點。
一、自我與對象的認同和自我理想被對象所取代之間的區分,在我們開始研究的兩種人為的大群體——軍隊和基督教教會——中發現了有趣的說明。
顯而易見的是,當一個士兵把自己與他的同類加以認同,並從他們的自我共同體那裏得到友誼所包含的相互幫助和分享財產的義務時,他是把他的上級即(事實上的)軍隊領袖作為他的典範。但是如果他試圖把自己與將軍加以認同,那他就變得滑稽可笑。《華倫斯坦的軍營》中的那個士兵就是因這個理由而嘲笑那個中士:
瞧他咳嗽的樣,
瞧他吐唾沫的樣,虧他學得那樣像!
而在天主教教會中就不是這樣。每一個基督徒愛基督,並把基督作為他的典範,憑借認同作用的聯係感到自己與所有其他基督徒結合成一體。但是教會對教徒的要求更多。教徒也不得不使自己與基督認同,愛所有其他的基督徒,就像基督愛他們一樣。因而在這種情況下,教會都要求由群體形成所提供的力比多位置應該得到補充。在發生對象選擇的地方,必須補充認同作用;而在出現認同作用的地方,必須補充對象愛。這種補充顯然超出於群體的構成之外。一個人可以是一個好基督徒,然而絕沒有把自己置於基督位置並像他那樣博愛整個人類的想法。這個人是一個孱弱的凡夫俗子,不必認為自己能有救世主那樣偉大的靈魂和強烈的愛。但是群體力比多分布的這種進一步發展,也許就是基督徒據以聲稱達到了更高的倫理水平的因素。
二、我們說過,有可能具體說明在人類心理發展中由群體的個體成員取得的從群體心理推進到個體心理這一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