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以愛情的限製導致了貶損性對象的普遍趨勢,這一事實或許應將我們對對象的注意轉向本能自身。性快感早期受挫所造成的損害在婚姻中會表現出來,使本可以自由獲得快感的夫妻得不到充分的滿足。當然,若性自由不加以限製,結果也不會更好。顯而易見,若性滿足變得非常容易,性欲需要的心理價值就會降低,為提高力比多能力,挫折是必要的。在男人中,若對性滿足的自然抵抗做得不夠,他們就會隨時建立習俗的障礙,以便能夠真正地享受愛情,無論對個人或是一個民族都是如此。在毫無困難就可實現性滿足的時間裏,如在古代文明的衰落期,愛情變得一錢不值,生活變得異常空虛,不得不通過建立強烈的反向形成以恢複愛情不可或缺的情感價值。就此而言,基督教的禁欲傾向確實創造了愛情的心理價值,這是古代的異教徒從未想過的。禁欲傾向賦予了苦行僧的生活以最重要價值,因為他們的生活幾乎充滿了與力比多**的鬥爭。
毋庸置疑,這裏所表現出的困難代表了我們生物本能的普遍特征,同樣,從一般意義上講,本能的心理價值與其受挫折的程度無疑也是一致的。設想有許多不同的人同樣地進入了饑餓狀態,隨著擇食需要的增強,個體間的差異將趨於消失,所有的人都表現出一種本能的共同特征,當然,同樣真實的是,並非本能的滿足必然帶來其心理價值的迅速跌落,比如,嗜酒者與酒的關係便是如此。酒難道不是總能給嗜酒者以同樣的中毒性滿足嗎?在詩歌中常將這種滿足比擬為性欲滿足,但這種比擬能為科學的觀點所接受嗎?是否有人聽說,嗜酒者因習慣喝一種酒而不得不改變酒的類型呢?恰恰相反,習慣倒是常將嗜酒者與某一品牌的酒緊緊地捆在一起。是否有人聽說過,嗜酒者需要到酒價更昂貴或禁酒的國度裏去,用這樣的障礙強化他想要得到的,但卻退化了的滿足呢?絕對不可能。如果傾聽一下著名嗜酒者的觀點,如柏克林(B cklin)他們與酒的關係猶如十分美滿和睦的婚姻,為什麽愛者與其**對象的關係卻如此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