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一個年輕人來到了我的谘詢室,他是我的一位女患者的弟弟,我見過他很多次,通常喊他的姓。當我要談他的這次來訪時,我發現我忘掉了他的姓(我知道這個名字並非普通),怎麽也無法使我回憶起這個名字。後來我走到了一條街上,當我讀商店的名字的時候,才想出了這個年輕人的姓。對這一情況的分析使我發現,我將他與我的弟弟聯係起來,產生了類比,我似乎存在這樣被壓抑的問題:“在同樣的情況下,我的弟弟是否也會和他一樣?是否會做一些不合常規的事情?”因為在這兩種情況下,我的母親和這個年輕人的母親的姓是一樣的,都是阿瑪莉(Amalia),這一事實。使我將我的這種思想和我自己以及其他的家庭聯係起來。後來,在我進行內省的時候,我想到了那些替代名字,蒂奈爾(Daniel)和弗朗茨(Franz),這些名字不明原因地強迫性地進入了我的大腦,這些名字和阿瑪麗一樣都來源於席勒(德國劇作家)的戲劇《強盜》,而這部作品又受到了維也納旅行家蒂奈爾·斯皮策(Daniel Spitzer)的嘲諷。
5.有一次,我忘掉了我的一個患者的名字,這種情況與我對自己的青年聯想有關。在我找到這個名字前,我的分析途徑很曲折。這個患者表現出對失明的恐懼,這喚起了我對一個年輕人的記憶,這個人曾經被槍打瞎了眼睛,這又使我聯想到另一個年輕人,他也被槍打傷過,後者和我的這個患者同名;然而,他們之間沒有其他什麽聯係,當我意識到是我的這種焦急的期盼從這兩個受傷的年輕人轉移到了我的一個家人身上時,才想起了這個患者的名字。
這是我通過對一係列“個人資料”的思考完成的,我對個人資料也沒有什麽了解,但這種個人資料卻從對名字的遺忘這一現象中,潛意識地顯示出來,似乎我被迫將他人的情況和我自己的情況相比較,當另外一個人進入我的注意範圍時,我的個人情結便表現得十分敏感。這並非是我個人的特殊情況,這是在我們理解“我們之外的材料”時所表現出的共性,我有理由相信,他人在同樣的情況下與我的表現是極其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