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提到的兩個例子——關於《麥地斯》這本書的例子和那個年輕人違背我的意願而和他的未婚妻打電話的例子——並沒有得到準確的描述。仔細地考察後就會發現:這是遺忘和誤差的混合。我在這裏舉一些例子更明確地說明這種混合失誤(combinded parapraxes)。
1.一個朋友給我談了他的一次經曆:“幾年前,我參加了一個文學協會,並被選為委員,我想這個組織或許對上演我的劇本很有幫助。我每周五都抽出時間參加這裏的活動,盡管我對此不感興趣。幾個月前,我得到許諾,我的劇本可以在F劇場上演了。從此以後,我經常忘記這個協會的例會,當我讀過你有關這一問題的書後,我很羞愧自己的這種遺忘,我指責自己的這一做法,怎麽能在不需要這些人時就將他們甩開。因此,我想下一個星期五的例會無論如何不能錯過。在此之前,我不斷地提醒自己,最後我準時到了那個舉行活動的地方。到門口後,我吃驚地發現,門是鎖著的,會議已經結束了,我實際上晚了一天,現在已經是星期六了!”
2.下麵的例子是症狀行為和誤置行為的混合。雖然這是以很間接的方式得到的,但卻是很可靠的。
一個女士和她的姐夫到羅馬旅遊,她的姐夫是一個知名的藝術家。羅馬的德國人給了他們很高的榮譽,並贈送了很多禮品,其中有一個有古典風格的金質獎章。女士發現,她的姐夫並不欣賞這些很可愛的禮物。回到家後(在羅馬的家被她的姐姐暫用了),在她從包裏向外拿東西的時候,她發現將這個金質獎章帶了回來——她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她馬上給她的姐夫寄了一封信,說明情況,並說第二天送還給他。但是,到了第二天,這個獎章不見了,她怎麽也找不到,因此無法將這個獎章送去。到這個時候,她的這種“疏忽”才引起了這個女士的注意:她發現她想自己擁有這個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