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把精神分析療法應用於那些已顯示出明確的神經症症狀的孩子,還是應用於那些尚處於性格發展不順利狀態中的孩子,我們都不曾有所顧慮。精神分析的反對者所擔心的是,兒童會受到精神分析療法的傷害,這種擔心是沒有根據的。我們的精神分析療法表明,我們可以從這個活生生的主體身上證實我們在成人案例中(可說是從曆史資料中)所推測的東西。而兒童也受益匪淺。實際上對於精神分析治療而言,兒童是一個非常適宜的治療對象,其療效徹底而持久。當然,成人設計的治療技術必須做大的改動,從而能適用於兒童。兒童在心理上迥異於成人。因為他尚未擁有超我,故而自由聯想的方法還不能被他接受,移情作用也異於成人(因為生身父母仍然健在)。成人所反對的那種種內部抵抗,在兒童身上大部分都為外在的困難所取代。如果父母使自己成為這種抵抗的工具,那麽精神分析的目的——甚或精神分析自身——經常會受到威脅。因此,通常有必要把對兒童的精神分析,與對其父母施加一定程度的精神分析影響結合起來。另一方麵,兒童精神分析與成人精神分析之間不可避免的分歧因下述情況而減小:我們的某些患者保持了許多嬰兒的性格特征,以至於精神分析者(須重新使自己適應患者)必須對他們運用某種特定的兒童精神分析的技術。兒童精神分析自然成了精神分析者的領域,並且這種情況無疑將持續下去。
我們的大多數兒童在成長過程中都經曆了一個神經症階段。這一認識萌發了一個在衛生方麵的挑戰。可以設問:正如今天我們不能等到發現兒童已患上白喉病才給注射預防針那樣,即使兒童尚未顯示出失常的跡象,作為一種保證其健康的措施,對他進行精神分析是否有利?目前,對該問題的探討僅具有學術意義,但我在此可以大膽地考慮它。然而,就這麽一個建議,對我們大多數的同時代人來說,不啻受到殘暴的**,而且縱觀大多數為人父母者對精神分析學的態度,我們眼下真是應該放棄任何將這種想法付諸實踐的願望。這類針對神經症疾病的預防法可能是非常有效的,卻也要以一個全然是另一種結構的社會為先決條件。把精神分析應用於教育這一口號現在隻能在別的社會中找到。至於教育的首要任務是什麽,這要我們自己來弄清。兒童必須學會控製自己的本能,就不可能毫無限製地給他們實現所有衝動的自由。對兒童心理學家而言,上述給兒童自由的做法可能是一個非常具有啟發意義的實驗,但對父母來說,這樣做是不可能的,並且兒童自己也將深受其害,這種危害有的很快就顯示出來,有的則在以後的歲月裏顯示出來。因此,教育必須對兒童的衝動實行抑製、禁止和壓抑,而且這種情況在曆史的所有時期都充分可見。然而,我們從精神分析中得知,正是這種對本能的壓製隱含著神經症疾病的危險。你們會想起,我們已經詳細地考察過這種情況的產生。因此,教育必須在不幹涉的斯庫拉和挫折的卡律布狄斯諸間去尋找出路。除非該難題完全不能被解決,否則我們就一定能尋找到適合途徑,以使教育取得最大成效,產生最小傷害。因此,問題在於確定對兒童本能禁止多少,什麽時候禁止,用什麽方法禁止。此外,我們必須考慮到下述事實:我們教育影響的對象,具有非常不同的天生的氣質傾向,以至於同樣的教育過程對所有的兒童不可能產生同樣的效果。某種及時的反省告訴我們,迄今為止,教育在完成其任務方麵是十分糟糕的,而且對孩子傷害很大。如果教育找到了合適的途徑,並理想地執行其任務,那麽它就有希望消除某種致病因素——即童年期的意外創傷的影響。如果現在我們考慮到教育者所麵臨的種種難題——例如他應該怎樣認識到兒童的個性,怎樣從微小的跡象推測兒童未成熟的頭腦中所進行的活動,怎樣給予兒童適當的愛而又仍保持有效程度的權威——我們就會明白,唯一適合教育者工作的準備是徹底的精神分析訓練。最好的方法是教育者對自己進行精神分析,因為即使有關精神分析的一切都聽說過或做過,但沒有親自體驗過,也不可能掌握精神分析。對教師和教育者的精神分析與對兒童本身的精神分析比較而言,前者似乎更是一種有效的預防措施,而且更易於付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