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意圖的遺忘可追溯到一種相反的思想傾向,這種思想傾向不願意執行該意圖。但是,這種觀點不僅為我們精神分析者所擁有,而且它是一種普遍的認識,為日常生活中的每個人所接受,隻是不肯承認它是一種理論而已。一個施恩者如果忘記了求恩者的請求,則施恩者雖然道歉也不能使求恩者無所芥蒂。求恩者認為:“對他來說這算不了什麽,他答應了,這是事實,但他並非真的想要這樣做。”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在日常生活的某些情境中,遺忘是受到譴責的。精神分析有關過失的觀點與一般人有關過失的觀點之間的區別似乎消失了。假如有一位女主人迎接客人時說:“什麽?你今天來了嗎?我忘記了邀請你今天來。”或者設想一個年輕人對他的戀人說,他忘記了他們前次所定的約會。他當然不會承認這一點,他會在一刹那間找出種種荒唐的事實,說這些原因阻止了他踐約赴會,他又沒辦法及時通知她。我們都知道在軍隊中,遺忘是不能作為借口求得寬恕而免於處罰的,並且我們也都認為它是公正的。這樣一來,每個人都一致認為失誤動作是有某種意義的,並且也知道這種意義是什麽。為什麽他們不將這個認識推廣到其他種類的失誤動作上,並且完全承認它們呢?當然這個問題也有答案。
就連外行人對這種意圖遺忘(forgetting)的意義都毫無疑問,難怪作家也用這種失誤動作來表達相類似的意義。看過或讀過蕭伯納的《愷撒與克利奧佩特拉》的人可能會記得,愷撒在最後一幕中要離開埃及時,為自己想要去做卻忘記做了的事情而感到不安。最後才想起他忘記了和克利奧佩特拉告別。劇作家想利用這個文學的技巧來描繪愷撒的優越感,而實際上愷撒既不擁有這種優越感,也沒有這種願望。從曆史的有關資料來看,你們可以知道愷撒曾讓克利奧佩特拉與他一道去羅馬,在愷撒被謀殺時,她與她的小孩子還住在那裏,並且她到後來才從這個城市逃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