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弗洛伊德文集1:癔症研究

第9章 弗洛伊德略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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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沙可知道弗洛伊德上述的想法時說:“你的想法不錯。我自己並不能接受你的推論或結論,但我也不反對。我認為這些想法也許是值得深入探討的。”弗洛伊德說:“您能讚許,我真太高興了。”沙可說:“不,不,不是讚許,是同意。材料整理完後把稿子送到我這兒來。我要在我編的《神經病學史料》上發表。”

二是催眠觀。沙可早年以獨創精神推行過催眠術,把它描述成“隻能在癔症患者身上人為地引起的精神神經症”(psychoneuroses)(即“神經症”,此詞現已不用),並記錄下他的臨床發現。沙可使曾被當作江湖騙子的催眠術,再次在醫學界得到尊重。不過,他隻是對催眠術的本質奇跡分類做過研究,還沒有用催眠暗示法進行過治療。沙可的助手們曾在巴賓斯基博士指導下,對四名女癔症患者實施催眠。然後,沙可把這一催眠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嗜眠階段,他解釋了嗜眠狀態與真正的睡眠之間的關係和區別。第二階段為僵直性昏厥階段,她四肢極其僵硬,對刺激毫無反應,連針刺也不例外;皮膚失去血色,呼吸變慢。他可以使她進入任何一種麻痹姿勢,把她的胳膊、腿、背、脖子和手僵硬地蜷縮起來,使她閉上眼睛狠狠地往後仰,形成“最大弓形”,而不摔倒。第三階段為放鬆睡眠階段,當他喚醒病人時,她身上還帶有嗜眠階段的痕跡,但已毫無麻痹姿勢的影子。她能流暢地回答問題。弗洛伊德隱約地覺得沙可隻是做示範,並沒有試圖解釋這種現象。比如,引起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麽?催眠狀態中的活動隻是單純生理性的嗎?當身體擺出各種奇形怪狀的蜷縮姿勢時是否還受自身控製?或者,是不是沙可在這些癔症患者身上發掘了另一種力量?可見,沙可對催眠術尚處於講演、實驗層麵,還未有成為臨床治療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