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六祖壇經箋注

第10章 行由品第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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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嶺南叢述》曰:“菩提達摩大師者,南天竺國香至王第三子也。姓刹帝利,本名菩提多羅。後遇二十七祖般若多羅,至本國受王供養,知師密跡。謂曰:‘汝於諸法,已得通量。夫達摩者,通大之義也,宜名達摩。’因改號菩提達摩(《五燈會元》)。師心念震旦緣熟,行化時,至泛重溟,凡三周寒暑,達於南海,實梁普通八年丁未歲九月二十一日也。廣州刺史蕭昂,具主禮迎接,表聞武帝已。覽奏,遣使齎詔迎請,十月一日至金陵(《傳燈錄》)。後隱於嵩山少林寺,遇毒而卒。其年魏使宋雲,於蔥嶺回,見之。門徒發其墓,但有衣履而已(《舊唐書》)。”

[2]《詩·小雅》:“庶民弗信。”

[3]《禪源諸詮》上:“六代師資,傳授禪法,皆雲內授密語,外傳信衣。衣法相資,以為符印。曹溪以後,不聞此事。”

[4]《血脈論》:“三界興起,同歸一心。前佛後佛,以心傳心,不立文字。”黃檗曰:“不得一法,名為傳心。若了此心,即是無心無法。雲:‘若無心無法,雲何名傳?’師雲:‘汝聞道傳心,將謂有可得也。所以祖師雲,認得心性時,可說不思議。了了無所得,得時不說知。’”

[5]自悟者,依本覺之內熏,不依他教,自然開悟。解,曉悟也。《禮》:“相說以解。”

自古佛佛惟傳本體[1],師師密付本心[2]。衣為爭端[3],止汝勿傳。若傳此衣,命如懸絲[4]。汝須速去,恐人害汝。惠能啟曰:向甚處去[5]?祖雲:逢懷則止[6],遇會則藏[7]。

[1]佛佛者,前佛後佛也。本體,諸法之根本自性也。《大日經》七:“一身與二身乃至無量身,同入本體。”

[2]《傳心法要》下:“從上祖師,惟傳一心,更無二法。指心是佛,頓超等妙二覺之表,決定不流至第二念,始似入我宗門。”密付本心者,以心傳心,見性成佛。宗門之傳授,在言語之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