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春秋策:先秦諸子與史記評述

第36章 與頡剛論古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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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一個名詞之下,有甚多不同的含義。西周的封建,是開國殖民,所以封建是謂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西漢的封建是割裂郡縣,所以這時所謂封建但是一地理上之名詞而已。宗周或以滅國而封建,如殷、唐等;或以拓新土而封建,如江漢。其能封建稍久的,在內則公室貴族平民間相影響成一種社會的組織。其中多含人民的組織。人民之於君上,以方域小而覺親,以接觸近而覺密。試看《國風》那時人民對於那時公室的興味何其密切。那時一諸侯之民,便是他的戰卒,但卻不即是他的俘虜。這種社會是養成的。後來兼並愈大,愈不使其下層人民多組織(因為如此最不便於虜使)。其人民對於其公室之興味,愈來愈小。其為政者必使其人民如一團散沙,然後可以為治。如秦始皇之遷天下豪傑於鹹陽,即破除人民的組織最顯明的事。封建社會之滅,由於十二國七國之兼並,秦隻是把六國滅了罷了。封建的社會製早已亡,不待秦。

中國之由春秋時代的“家國”演進為戰國時代的“基於征服之義”之國,是使中國人可以有政治的大組織,免於匈奴鮮卑之滅亡我們的;同時也是使中國的政治永不能細而好的。因為從戰國秦的局麵,再一變,隻能變到中央亞細亞大帝國之局麵,想變到歐洲政治之局麵是一經離開封建製以後不可能的。(從蒙古滅宋後,中國的國家,已經成了中央亞細亞大帝國之局麵了。唐宋的政治雖腐敗,比起明清來,到底多點“民氣”。)

在漢初年,假如南粵趙氏多傳一百年,吳濞傳國能到宣元時,或者粵吳重新得些封建社會的組織。但國既那末大,又是經過一番郡縣之後,這般想是甚不自然的。漢初封建隻是劉家家略,劉邦們想如此可以使姓劉的長久,遂割郡縣以為國。這是於社會的組織上甚不相涉的。頂多能夠恢複到戰國的七雄,決不能恢複到成周春秋之封建。封建之為一種社會的組織,是在戰國廢的,不是在秦廢的。漢未嚐試著恢複這社會的組織,也正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