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春秋策:先秦諸子與史記評述

第29章 《史記》研究參考品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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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後,陪臣秉政,強國相王;以至於秦,卒並諸夏,滅封地,擅其號。作六國年表(第三。

秦既暴虐,楚人發難,項氏遂亂,漢乃扶義征伐;八年之間,天下三嬗,事繁變眾,故詳著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漢興已來,至於太初百年,諸侯廢立分削,譜紀不明,有司靡踵,強弱之原雲以世。作漢興已來諸侯年表(第五。

維高祖元功,輔臣股肱,剖符而爵,澤流苗裔,忘其昭穆,或殺身隕國。作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

惠景之間,維申功臣宗屬爵邑,作惠景間侯者年表(第七。

北討強胡,南誅勁越,征伐夷蠻,武功爰列。作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第八。

諸侯既強,七國為從,子弟眾多,無爵封邑,推恩行義,其勢銷弱,德歸京師。作王子侯者年表(第九。

國有賢相良將,民之師表也。維見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賢者記其治,不賢者彰其事。作漢興以來將相名臣年表(第十。

維三代之禮,所損益各殊務,然要以近性情,通王道,故禮因人質為之節文,略協古今之變。作禮書(第一。

樂者,所以移風易俗也。自雅頌聲興,則已好鄭衛之音,鄭衛之音所從來久矣。人情之所感,遠俗則懷。比樂書以述來古,作樂書(第二。

非兵不強,非德不昌,黃帝、湯、武以興,桀、紂、二世以崩,可不慎歟?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王子能紹而明之,切近世,極人變。作律書(第三。

律居陰而治陽,曆居陽而治陰,律曆更相治,間不容翲忽。五家之文怫異,維太初之元論。作曆書(第四。

星氣之書,多雜祥,不經;推其文,考其應,不殊。比集論其行事,驗於軌度以次,作天官書(第五。

受命而王,封禪之符罕用,用則萬靈罔不禋祀。追本諸神名山大川禮,作封禪書(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