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春秋策:先秦諸子與史記評述

第25章 齊晉兩派政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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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山居而穀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澤居苦水者,買庸工而決竇。故饑歲之春,幼弟不餉;穰歲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爭土橐,非下也,權重也。故聖人議多少、論薄厚為之政。故罰薄不為慈,誅嚴不為戾,稱俗而行也。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

古者文王處豐鎬之間,地方百裏,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裏,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其國,是仁義用於古不用於今也。故曰世異則事異。

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幹戚舞,有苗乃服。共工之戰,鐵銛短者及乎敵,鎧甲不堅者傷乎體。是幹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故曰:事異則備變。

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

齊將攻魯,魯使子貢說之。齊人曰:“子言非不辯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謂也。”遂舉兵伐魯,去門十裏以為界。故偃王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欲不得行於二國矣。

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禦駻馬,此不知之患也。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聞死刑之報,君為流涕。”此所舉先王也。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於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雖厚愛矣,奚遽不亂?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