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春秋策:先秦諸子與史記評述

第11章 孟子之性善論及其性命一貫之見解(1)

字體:16+-

墨子亟言天誌,於性則闕之,是亦有故。大凡以宗教為思想之主宰者,所隆者天也,而人為藐小,故可不論。務求脫去宗教色彩之哲學家,不得不立其大本,而人適為最便於作此大本者。此雖不可一概論,然趨向如是者多矣。墨學以宗教為本,其不作人論也,固可假設以書缺有間,然墨義原始要終,今具存其旨要,辯說所及,枝葉扶疏,獨不及於人論者,絕不似天人之論失其一半,蓋墨子既稱天而示行,則無所用乎稱人以載道也。

孟子一反墨家自儒反動之路,轉向儒家之本而發展之,其立場比孔子更近於全神論及自然論,即比孔子更少宗教性。夫立於全神論,則雖稱天而天實空,並於自然論,則天可歸之冥冥矣。此孟子不亟言天而侈論性之故與?

孟子之言天道也,與孔子無殊,在此一界中,孟子對孔子,無所增損,此義趙岐已言之:

宋桓魋害孔子,孔子稱“天生德於予”。魯臧倉毀隔孟子,孟子曰,“臧氏之子,焉能使餘不遇哉?”旨意合同,若此者眾。

其謂際合成敗有待於天命者如此。雖然,孔子孟子之所謂天命,非陰陽家之天命,其中雖有命定之義,亦有命正之義焉,所謂“修身以俟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盡心·上》)。此以義為命之說,自謂述之於孔子:

彌子謂子路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進以禮、退以義,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癰疽與侍人瘠環,是無義無命也。(《萬章·上》)

且以為天命之降否縱一時有其不可知者,結局則必報善人:

苟為善,後世子孫必有王者矣。君子創業乖統,為可繼也。若夫成功則天也。君如彼何哉?強為善而已矣。(《梁惠王·下》)

其命正論之趨向固如是明顯,然命運論之最早見於載籍者亦在《孟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