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玄學者與治神學者或無須資料,因其所致力者在瞑想,在直覺,在信仰,不必以客觀公認之事實為重也。治科學者——無論其為自然科學,為社會科學,罔不恃客觀所能得之資料以為其研究對象。而其資料愈簡單固定者,則其科學之成立也愈易,愈反是則愈難。天文學所研究之對象,其與吾儕距離可謂最遠;然而斯學之成為科學最早,且已決定之問題最多者。何也?其對象之為物較簡單,且以吾儕渺小短促之生命與彼相衡,則彼殆可指為恒存而不壞。治此學者,第一無資料罣漏之患,第二無資料散失之患,故成功最易焉。次如地質學,地文學等,其資料雖趨複雜;然比較的含固定性質,研究亦較易。次如生物學等,蕃變之態益甚,資料之選擇與保存漸難矣。又如心理學等,其資料雖俯拾即是,無所謂散失與不散失;然而無具體的物象可指,且其態稍縱即逝,非有極強敏之觀察力不能捉取,故學者以為難焉。史學所以至今未能完成一科學者,蓋其得資料之道,視他學為獨難。史料為史之組織細胞,史料不具或不確,則無複史之可言。史料者何?過去人類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跡,有證據傳留至今日者也。思想行事留痕者本已不多,所留之痕,又未必皆有史料的價值。有價值而留痕者,其喪失之也又極易。因必有證據,然後史料之資格備;證據一失,則史料即隨而湮沈。而證據散失之途徑甚多:或由有意隱匿,例如清廷之自改實錄。(詳第五章)或由有意**,例如秦之燒列國史記。或由一新著作出,而所據之舊資料遂為所淹沒,例如唐修《晉書》成,而舊史十八家俱廢。或經一次喪亂,而大部分史籍悉淪沒,如牛弘所論書有五厄也。或孤本孤證散在人間,偶不注意,即便散亡,斯則為例甚多,不可確舉矣。要而言之,往古來今之史料,殆如江浪淘沙,滔滔代逝。蓋幸存至今者,殆不逮吾儕所需求之百一也。其幸而存者,又散在各種遺器遺籍中,東鱗西爪,不易尋覓;即偶尋得一二,而孤證不足以成說,非薈萃而比觀不可,則或費莫大之勤勞而無所獲。其普通公認之史料,又或誤或偽,非經別裁審定,不堪引用。又斯學所函範圍太廣,各人觀察點不同;雖有極佳良現存之史料,苟求之不以其道,或竟熟視無睹也。合以上諸種原因,故史學較諸他種科學,其搜集資料與選擇資料,實最勞而最難。史學成就獨晚,職此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