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曆史研究法

第29章 附錄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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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舊有的記載把年代全記錯了的 例如陶淵明,《宋史》、《昭明太子》、《晉書》各傳,都說他年六十三,生於晉興寧三年,其實都錯了。我替他作年譜,從他的詩句裏找出好些證據,斷定他年隻五十六。生於晉鹹安二年。這麽一來,和舊有的年譜全體不同了。舊譜前數年的事,我都移後數年。這種工作,和《太史公係年考略》稍異。他用的是鉤沉的工夫,我用的是訂訛的工夫。前人作了不少的《陶淵明年譜》,都不會注意到此。其實無論那個譜主的生年數一錯,全部年譜都跟著錯了。此外如譜主的行事,著作的先後次序,前人的記載也不免常有錯誤,都值得後人考訂。例如王陽明編《朱子晚年定論》,說那些文章是朱子晚年作的,其後有許多人說他造謠:這實是一大問題。假使朱子的行事及著作的先後,早有好年譜考定了,便不致引起後人的爭辯。專傳列傳都不能做詳細考訂工作;年譜的責任,便更重大了。

(3)舊有的記載故意誣蔑或觀察錯誤的 如《宋史·王安石傳》對於王安石的好處,一點不說,專記壞處,有些不是他的罪惡,也歸在他身上了,因為作《宋史》的人根本認他是小人。後來蔡上翔作《王荊公年譜》,把《王荊公文集》和北宋各書,關於譜主的資料,都搜輯下來,嚴密的考訂一番,詳細的記述成書。我們看了,才知道作《宋史》的人太偏袒王安石的敵黨了,把王安石許多重要的事跡都刪削了,單看見他的片麵,而且還不免有故入人罪的地方。像這種年譜,實有賴於考訂。倘無考訂的工夫,冒昧的依從舊有的記載,那麽,古人含冤莫白的,不知有多少了。但蔡上翔的《王荊公年譜》似乎不免超過了考訂的範圍,有許多替王安石辯護的話,同時寫在考訂的話之後;辯護雖很不錯,卻和考訂的性質有點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