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前代史家,或不認識他的價值,或把他的動機看錯了,因此所記的事跡,便有偏頗,不能得其真相。這類事實,史上亦很多,應該替他改正。譬如提倡新法的王安石,明朝以前的人都把他認為極惡大罪,幾欲放在奸臣傳內,與蔡京、童貫同列。《宋史》本傳雖沒有編入奸臣一類,但是天下之惡皆歸,把金人破宋的罪名亦放在安石頭上。這不是托克托有意誣蔑他,乃是托克托修《宋史》的時候,不滿意安石的議論在社會上已很普遍了,不必再加議論,所載事跡已多不利於安石,讀者自然覺其可惡。但是我們要知道王安石絕對不是壞人,至少應當如陸象山《王荊公祠堂記》所批評,說他的新法,前人目其孳孳為利,但此種經濟之學,在當時實為要圖。朱子亦說他“剛愎誠然有之,事情應該作的”。他們對於安石的人格,大體上表示崇敬。但是《宋史》本傳那就完全不同了,所以我們認為有改作的必要。乾嘉時候蔡元鳳(上翔)作《王荊公年譜》專門做這種工作,體裁雖不大對,文章技術亦差,惟極力為《荊公》主張公道,這點精神卻很可取。又如,秦代開國功臣的李斯,為二世所殺,斯死不久,秦國亦亡。漢人對於秦人,因為有取而代之的關係,當然不會說他好。《史記》的《李斯傳》,令人讀之不生好感。李斯旁的文章很多,一概不登;隻登他的《諫逐客書》及《對二世書》,總不免有點史家上下其手的色彩。他的學問很好,曾經作過戰國時候第一流學者苟卿的學生;他的功業很大,創定秦代的開國規模;間接又是後代的矩範。漢代開國元勳如蕭何、曹參都不過是些刀筆小吏,因緣時會,說不上學問,更說不上建設。漢代製度,十之八九從秦代學來。後代製度,又大部分從漢代學來。所以李斯是一個大學者,又是頭一個統一時代的宰相,憑他的學問和事功,都算得曆史上的偉大人物,很值得表彰一下。不過遲至現在,史料大都湮沒,隻好將舊有資料補充補充。看漢人引用秦人製度的地方有多少。也許可以看出李斯的遺型。總之李斯的價值要從新規定一番,是無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