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曆史研究法

第25章 附錄 中國曆史研究法補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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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傳

(四)合傳

(五)人表

(一)列傳 列傳這個名稱,係由正史中采用下來。凡是一部正史,將每時代著名人物羅列許多人,每人給他作一篇傳。所以叫做列傳。列傳的主要目的雖在記敘本人一生的事跡,但是國家大事、政治狀況、社會情形、學術思想,大部分都包括在裏邊。列傳與專傳不同之點:專傳以一部書記載一個人的事跡;列傳以一部書記載許多人的事跡。專傳一篇即翹全書;列傳一篇不過全書中很小的一部分。列傳的體裁與名稱,是沿用太史公以來成例,在舊史中極普通,極發達。列傳著法,具詳二十四史,各種體裁,應有盡有。至於其中有些特別技術的應用,下文再講。

(二)年譜 這種著作,比較的起得很晚,大致在唐代末年始見發達。現在傳下來的年譜,以韓愈、柳宗元二人的年譜為最古。年譜與列傳不同之點:列傳敘述一生事跡,可以不依發生的前後,但順著行文之便,或著者注重之點,提上按下,排列自由;年譜敘述一生事跡,完全依照發生前後,一年一年的寫下去,不可有絲毫的改動。章實齋記:“年譜者,一人之史也。”年譜所述,不外一個人曆史的經過。這種體裁,其好處在將生平行事,首尾畢見,巨細無遺。比如一個政治家的年譜,記載他小時如何,壯年如何,環境如何,功業如何,按年先後,據事直書。一個學者的年譜,記載某年讀什麽書,某年作什麽文,某年從什麽師,某年交什麽友,思想變遷,全可考見。一個發明家的年譜,記載他們如何研究,如何改良,如何萌芽,如何成熟,事功原委,一目了然。無論記載事業的成功,思想的改變,器物的發明,都要用年譜體裁,才能詳細明白。所以年譜在人的專史中,位置極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