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Anonymous
九歲時,父親送我一束鮮花。那時,我已經上了六個月的踢踏舞蹈課。學校要舉行年度實習公演。作為初級歌舞隊的成員,我的心情格外激動,雖然我也知道自己參演的角色微不足道。
公演結束時,我異常吃驚地發現,自己的名字和領舞演員們的名字一起被點到了。我懷抱著一大束玫瑰站在舞台上的情形,至今曆曆在目:我滿臉通紅,透過絢麗的燈光向下張望,看見父親一個勁兒地鼓掌,咧著嘴大笑。
在我人生的每個裏程碑,都有鮮花陪伴,而這些玫瑰是我人生的第一束。它們令我很矛盾——興奮而不知所措。我歡欣鼓舞,同時也因奢侈而感到極為不安。
可是父親卻不這樣認為,他做任何事都很慷慨。如果你要他去麵包房買一塊蛋糕,他一定會買三塊回來。一次,母親對他說我需添置一套晚禮服,他就帶回 家一打。
我要他的這種行為總是讓我們沒有多餘的錢去辦其他重要的事。“禮服”事件後,家裏沒錢買我需要的冬衣和我想要的新冰鞋。
我有時會生父親的氣,但持續時間不會太久,因為他總會給我點兒“小恩小惠”,讓我與他和好。很顯然,那些禮物是言語所無法表達的愛,讓我情不自禁地去擁抱他,親吻他——而我的舉動毫無疑問地又放縱他大手大腳的行為,使其繼續下去。
十六歲的生日時,我並不很開心。因為我很胖,沒有男朋友,可父母卻好心好意地給我張羅生日派對,這讓我更痛苦。當我走進餐廳時,桌子上的蛋糕旁放著一大束鮮花,比以往的都要大。
我羞愧得想找個地縫鑽進去,每個人都知道我沒有男朋友,他們一定都知道這花是我父親送的。本該是甜蜜的十六歲生日,我卻隻想哭。就在這時候,我要好的朋友菲力斯在我耳邊輕聲說:“親愛的,你真幸運,有這麽好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