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約翰·洛克菲勒希望製止報社的攝影記者給他孩子拍照片時,他也找了一個動聽的理由。他沒有說:“我不希望他們的照片上報紙。”他利用人們心裏保護小孩子的那種欲望。他說:“你們都了解小孩子的天性。你們中間有些人自己也有小孩子。你們都知道,小孩子太出風頭,並不是件好事。”
來自緬因州的希魯斯·科第斯,經過一番打拚後,終於從一個窮小子成為百萬富翁,擁有《星期六晚郵》和《婦女家庭周刊》。在他創業之初,拿不出像別的雜誌社那樣高的稿酬,也就約不到好作者的稿子,於是他就給他們找一個動聽的理由,他甚至約到了《小婦人》的作者奧爾科特小姐的稿子,當時她正聲名遠揚。可做到這一點,隻用了100美元,他把這筆錢寄給了她最心愛的一項慈善事業。
有些人會懷疑地說:“這種辦法對諾斯克利夫、洛克菲勒或是一位重感情的作家來說,可能會管用。但是,我想看看你把這種辦法用在那些欠我賬的粗魯家夥們身上,會怎麽樣。”當然,沒有一種辦法是萬能的,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吃這一套。
無論如何,聽聽我以前的一位學生詹姆斯·托馬斯所講的這個真實故事,怎麽樣?下麵就是:
有一次,某個汽車公司的6位顧客,拒絕交服務費。不是每個顧客都拒付整套的服務費,而是每人都說其中的一項賬目不對。但在表格上每項服務工作的後麵,都有顧客相應的簽字,所以,公司告訴顧客,賬目沒有錯,他們應當交錢。
以下是這個公司貸款部人員去向顧客要錢的過程。
1.他們分別找到每一個顧客,直接告訴他,他們來收取一項早已過期的賬款。
2.他們明確地告訴顧客,公司絕對是對的,而顧客是絕對的錯了。
3.他們提醒顧客,公司對汽車的認識比他要深得多。所以根本沒有什麽好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