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得爭論的唯一方法就是避免爭論
二戰結束不久,在倫敦的一個晚上,有一件事讓我大為受益。
那時候,我正擔任羅斯·史密斯爵士的經紀人。史密斯爵士在戰爭期間,是澳大利亞空軍飛行員,曾被調往巴勒斯坦駐軍。歐洲戰場勝利停戰不久,他在一個月內飛行了半個世界,這轟動了全世界。從來沒有人完成過這樣的壯舉。為此他得到了澳大利亞政府5000美元的獎勵,英國女王也因此授予他爵士爵位。一時間,他成為英國被談論最多的焦點人物。
一天晚上,我參加了一個為史密斯爵士舉行的宴會。宴會上,坐在我右邊的一位男士講了個笑話,這個笑話裏麵引用了別處的一句話,他說那句話引自《聖經》。恰巧我知道那句話的出處,於是滿懷優越感地告訴他,那句話出自莎士比亞的作品。他立即堅持說,肯定出自《聖經》。於是我們爭論起來。
正好坐在我左邊的是我的老朋友法蘭克·蓋蒙,他非常熟悉莎士比亞的著作。於是我和那個人請教蓋蒙。蓋蒙聽後,用腳在桌子底下碰了碰我,然後說我搞錯了,那個人是正確的,那句話出自《聖經》。
在一起回去的路上,我問蓋蒙怎麽回事,因為他明明知道我是對的。他說:“是的,就在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場。但是親愛的戴爾,我們都是作為客人去參加宴會的,為什麽要指明是他的錯誤呢?那樣他會對你有好感嗎?為什麽要讓他丟臉呢?他沒有問,而且也不需要你的意見啊,為什麽要和他頂嘴呢?要永遠避免和他人麵對麵地對著幹。”
“要永遠避免和他人麵對麵地對著幹。”雖然說這句話的人已經去世了,但是我永遠記住了這句話。這對我幫助極大,因為以前我是那樣地喜歡和人抬杠。小時候,我和哥哥在任何事上都不停地爭吵。後來,我在大學裏又選修邏輯和辯論學,並且經常參加辯論比賽。再後來我到了紐約,在那裏教授演講和辯論,我甚至曾準備寫一本關於辯論的書。所以,以前我和鬥嘴結下了不解之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