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看來,凡簡單敘一事不能不用散文,如兼敘多人多事,就非駢體不能提綱。以《禮記》而論,同是周公所著,但《周禮》用駢體,《儀禮》卻用散體,這因事實上非如此不可的。《儀禮》中說的是起居跪拜之節,要想用駢也無從下手。更如孔子著《易經》用駢,著《春秋》就用散,也是一理。實在,散、駢各有專用,可並存而不能偏廢。凡列舉綱目的以用駢為醒目,譬如我講演“國學”列舉各項子目,也便是駢體。
秦漢以後,若司馬相如、鄒陽、枚乘等的駢文,了然可明白。他們用以序敘繁雜的事,的確是不錯。後來詔誥都用四六,判案亦有用四六的(唐宋之間,有《龍筋鳳髓判》),這真是太無謂了。
凡稱之為詩,都要有韻,有韻方能傳達情感。現在白話詩不用韻,即使也有美感,隻應歸入散文,不必算詩。日本和尚娶妻食肉,我曾說他們可稱居士等等,何必稱做和尚呢?詩何以要有韻呢?這是自然的趨勢。詩歌本來脫口而出,自有天然的風韻,這種韻,可達那神妙的意思。你看,動物中不能言語,它們專以優美的聲調傳達彼等的感情,可見詩是必要有韻的。
“詩言誌,歌永言,聲依詠,律和聲”這幾句話,是大家知道的。我們仔細講起來,也證明詩是必要韻的。我們更看現今戲子所唱的二黃西皮,文理上很不通,但彼等也因有韻的原故。
白話記述,古時素來有的,《尚書》的詔誥全是當時的白話,漢代的手詔,差不多亦是當時的白話,經史所載更多照實寫出的《尚書?顧命篇》有“奠麗陳教則肄肄不違”一語,從前都沒能解這兩個“肄”字的用意,到清代江艮庭始說明多一肄字,乃直寫當時病人垂危舌本強大的口吻。
《漢書》記周昌“臣期期不奉詔”、“臣期期知其不可”等語,兩“期期”字也是直寫周昌口吃。但現在的白話文隻是使人易解,能曲傳真相卻也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