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學十八篇

第49章 小學(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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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案草書之傳世者,以史遊《急就篇》為最先,而趙壹亦謂起秦之末。但《論語》有“裨諶草創”之語;《屈原傳》亦有“屈平屬草稿未定”語。此所謂草,是否屬稿之際,作字草率牽連,或未定之稿曰草稿,均不可知。

東周《乙亥鼎》文,阮元以為草篆,後人頗以為非。餘謂凡筆畫本不相連,而忽牽連以書者,即可認為草書之起源,如“二十”並作廿,“四十”並作“卌”是矣。又古文(,古旅字)或作,從止、從,可以六書解說。為之上半,應作,而今作,不能以六書解,或古人之所謂草乎?要之,此所謂草,與漢後從隸變者不同,必從大篆來也。

《說文序》言:“秦燒滅經書,古文由此絕。”“絕”者不通行之謂,非真絕也。秦石刻之字,即古文“及”字,又秦碑“戎”字,亦係古文(小篆作戎)。而“廿”字秦碑中亦有之。蓋秦時通行篆隸,古文易亂,不過施諸碑版,一如今世通行行楷,而篆蓋墓碑,多鏤刻篆文耳。

秦漢之際,識古文者猶多。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尚書》、《禮記》、《春秋》、《論語》、《孝經》數十篇。《史記?儒林傳》:“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漢初傳《尚書》者有伏生二十九篇,而孔壁所得多十六篇。夫漢景末年,去焚書時已七十年,若非時人多識古文也,何能籀讀知其多十六篇哉?可見漢初猶多識古文也。《禮經》五十六篇,亦壁中經,中有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相應;餘三十九篇,兩漢尚未亡佚。觀鄭康成注,常引逸《禮》,康成當有所受。知漢時識古文者多矣。

又,《論語》亦壁中經,本係古文,而《魯論》、《齊論》,均自古文出,雖文字略異,而大旨相同。試問當時何以能識?無非景、武之間,仍有識古文者,孔安國得問之耳。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張之獻書,當在高後、文帝時,張以之傳賈誼,賈作訓詁,以授趙人貫公。賈由大中大夫出為太傅,在都不過一年,斯時張為達官,傳授之際,蓋略詔大意而已,豈真以一十九萬字,手指口授,字字課賈生哉!則賈之素識古文可知。又《封禪書》言:“武帝有古銅器,李少君識之,謂齊桓公十年陳於柏寢。案之果然。”《太史公自序》:“年十歲則誦古文。”凡此種種,均可見古文傳授,秦以後未嚐斷絕。至漢景、武間,識古文者猶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