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學十八篇

第40章 小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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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定義

小學二字,說解歧異。漢儒指文字之學為小學。《漢書?藝文誌》:“古者八歲入小學。”《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九數。”“六書”者,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也。而宋人往往以“灑掃應對進退”為小學。段玉裁深通音訓,幼時讀朱子《小學》,其文集中嚐言:小學宜興全體,文字僅其一端。灑掃應對進退,未嚐不可謂之小學。

案《大戴禮?保傅篇》:“古者八歲出就外舍,學小藝焉,履小節焉。束發而就大學,學大藝焉,履大節焉。”“小藝”指文字而言,“小節”指灑掃應對進退而言。大藝即《詩》、《書》、《禮》、《樂》,大節乃大學之道也。由是言之,小學固宜該小藝、小節而稱之。

保氏所教“六書”,即文字之學。“九數”則《漢書?律曆誌》所雲:“數者,一十百千萬”是也。學習書數,宜於齠齔;至於射禦,非體力稍強不能習。故《內則》言:“十歲學書計,成童學射禦。”《漢書?食貨誌》言:“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

《內則》亦言“六歲教之數與方名”,鄭注以“東西”釋“方名”,蓋即地理學與文字學矣。而蘇林之注《漢書》,謂“方名”者四方之名,此殊不足為訓。童蒙稚呆,豈有不教本國文字,而反先學外國文字哉?故師古以臣瓚之說為是也。

漢人所謂六藝,與《周禮?保氏》不同。漢儒以《六經》為六藝,《保氏》以禮、樂、射、禦、書、數為六藝。六經者,大藝也;禮、樂、射、禦、書、數者,小藝也。語似分歧,實無二致。古人先識文字,後究大學之道。後代則垂髫而諷《六經》;篆籀古文,反以當時罕習,致白首而不能通。蓋字體遞變,後人於真楷中認點畫,自不暇再修舊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