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家不夠大,不可能擁有獨立臥室,因此,利用外在措施結束兄弟相互性行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可以采取外在措施,據我看,這種措施在這種案例中也會以失敗告終,因為雙方的強迫症都很嚴重。事實也證明了這點。隻要他們兩個人能在一天中獨處幾分鍾,他們就會在這幾分鍾內互相撫摸性器官;在潛意識中,這種撫摸跟諸多性行為的完整過程有著同樣的意義,他們在想象中都具備施虐特征。直到兩個男孩都接受了長期的分析後,他們之間的性行為才漸漸發生了變化:先是性行為的強迫特征有所減弱,最後終於完全消失。在分析期間,我從來都沒有試圖去影響他們放棄這些行為,[146]我隻是全身心地投入分析,一心一意要找出他們之間發生性行為的主要原因。很顯然,性行為的小事並非因為他們不在乎性行為,而是因為他們的罪疚感慢慢變得不再那麽強烈,他們才漸漸中止了這些行為。雖說源自早期發展階段的焦慮和罪疚感一旦強烈到讓人喘不過氣,他們就會誘發強迫症,即固著的強化,但罪疚感一旦減弱,它的表現方式則會完全不同,而且它還會促使兒童放棄相互之間的性關係。他們的性行為漸漸發生改變,直至完全停止;同時他們會相互改變彼此的態度,以前他們會心懷敵意,怒容相迎,如今他們也發展出了正常有愛的兄弟之情。
至於第二個案例,盡管細節上千差萬別,我也完全有能力列舉出大堆的例子,以此表明第一個案例的影響因素也同樣在這個案例中起到了作用。十二歲的伊爾莎和十三歲半的格特時常會放縱到發生類似**行為的地步。這些行為會突然發生,又常會間隔很長時間。伊爾莎在意識中並沒有對這些行為感到任何的羞愧;相反,格特則要正常得多,他會對此感到愧疚不已。對兩個兒童進行分析後發現,他們在兒童期的最初階段就曾發生過性關係,而且這種性關係也僅僅在潛伏期的早期階段有過短時間的休停。強烈的罪疚感在他們身上催生出了強迫式衝動,這種衝動使得他們時常會重複發生性行為。在潛伏期期間,[147]這些發生於兒童期早期階段的性行為不僅在次數上有所減少,而且在尺度上也變得越來越拘謹。這兩個兒童沒再進行**和舔陰,有時僅僅局限於撫摸和觀察。然而,在青春期前期,他們再次發生了類似**的身體接觸。哥哥會主動挑起性行為,而且這些行為具有強迫性特質。他以前也經常會在一時衝動下要求發生性行為,而在這之前或者性行為發生了之後,他都沒有考慮過這事。甚至在性行為休停期,他常會忘記有過這事。他患有部分記憶缺失症,他會忘記很多與相關性行為有著聯想關係的事件,尤其是跟兒童期早期階段有關的事。至於妹妹,她在兒童期早期階段常會主動參與,但後來她隻是被動配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