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葉秋

第12章 俞壽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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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神仙事,即是男女事。

道光二十四年甲辰(公元1844年),安徽桐城東鄉有個農夫,叫姚十七,鋤地鋤著個壇子。壇蓋兒上有敕勒封口,可是不管用,因為姚十七一鋤到位,把壇肩之處耪開一個大窟窿,登時冒出一陣白氣,上衝十餘丈之高,久久不散——但聞空中有人聲,說:“悶煞人也!悶煞人也!這可不有二百年了麽?有二百年了不?豈料還真能重睹天日呢!”

姚十七猛裏嚇傻,趴在地上不敢抬頭,但聽得空中之人複又說道:“老兄不要怕!你放我出來,我是知恩感德的,必將有以答報,不會害你的。你回去罷,晚上我自會到你夢中去的。”這話說完,壇子也不再冒白氣兒了,姚十七打掌縫兒裏偷眼朝上一眄,晴天朗朗,萬裏無雲。

不多時,姚十七的老婆來送飯食,看見丈夫趴在地上瑟縮觳觫,不能言語,呼之不能應答,撼之仍自惺忪,隻好扔下食籃,將姚十七扶起,背回家去。回了家也是一樣,姚十七竟日喃喃囈語、咄咄稱怪,可又什麽都說不清。他老婆看這是中了邪,便歎口氣,跟姚十七說:“咱們隻有出個湯、看著罷!”

“出湯”,黃、淮一代鄉間向有此俗。持清水一碗,中間放三根筷子,左手扶筷子立住,右手自碗中掬水澆淋之,口中默呼鬼神之名。鬼神何其多,豈知該找誰呢?這裏有一些機關。鄉人但知仙鬼妖精,也如同人世,各有管束。隻消呼求無誤,那能夠管事的正神明鬼,總會出頭料理自家轄下的糾葛。一旦所呼求的正是鬧祟者或者其直轄上司,那三根筷子便好似香爐裏的三炷香一般,穩穩立於清水之中,不致傾倒。如此一來,冤頭債主現形,再取茶一撮、米一撮,灑在碗裏,念些個善頌善禱之詞,陰司自然會有清審公斷。遇上難以消解的鬧祟,這一套是極有用的——此之謂“出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