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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破腳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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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腳骨”——讀若Phacahkueh,是我們鄉間的方言,就是說“無賴子”,照王桐齡教授《東遊雜感》的筆法,可以這樣說:——破腳骨官話曰無賴曰光棍,古語曰潑皮曰破落戶,上海曰流氓,南京曰流戶曰青皮,日本曰歌羅支其,英國曰羅格……這個名詞的本意不甚明瞭,望文生義地看去大約因為時常要被打破腳骨,所以這樣稱的罷。他們的職業是訛詐,俗稱敲竹杠。小破腳骨沿路尋事,看見可欺的人便撞過去,被撞的如說一句話,他即吆喝說,Taowan bar gwaantatze?意思是說撞了倒反不行嗎,於是扭結不放,同黨的人出來邀入茶館評理,結果是被撞的人算錯,替大家會鈔了事。這是最普通的一種方法,此外還有許多,我也不很明白了。至於大破腳骨專做大票生意,如包娼戮賭或捉奸勒索等,不再做這些小勾當,他們的行徑有點與“破靴黨”相近,所差者隻在他們不是秀才罷了。

這些人當然不是好人,便有喜歡做翻案文章的人也不容易把他們說好,但是,他們也有可取的地方。他們也有自己的道德,尚義與勇,即使並非同幫,隻要在酒樓茶館會過一兩麵,他們便算有交情,不再來暗算,而且有時還肯保護。我在往江南當水兵以前,同兄弟在鄉間遊手好閑的時候,大有流為破腳骨之意,鄰近的幾個小破腳骨都有點認識,遠房親戚的破靴黨不算在內。我們因此不曾被人撞過,有一兩次還叨他們的光。有一回我已經不在家,我的兄弟(其時他隻十四五歲)同母親往南街看戲;那時還沒有什麽戲館,隻在廟台上演戲敬神,近地的人在兩旁搭蓋看台,租給人家使用,我們也便租了兩個坐位,後來台主不知為何忽下逐客令,大約要租給闊人了,坐客一時大窘,恰巧我們所認識的一個小破腳骨正在那裏看戲,於是便去把他找來,他對台主說道,“你這台不租了嗎?那麽由我出租了。”台主除收回成命之外,還對他賠了許多小心,這才完事。在他這強橫的詭辯裏邊,實在很含有不少的詼諧與愛嬌。二十世紀以來不曾再見到他,聽說他後來眼瞎了,過了幾年隨即去世,——請你永遠平安地休息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