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益鴻 譯
有一個女子很愛丈夫,卻無法與他共同生活。做丈夫的對妻子亦情有獨鍾,可是一樣無法與妻子朝夕相處。夫妻倆年紀尚不及四十歲,長得皆一表人才。兩個人都願意設身處地替對方著想,雖然看似奇怪,但雙方都覺得這場婚姻會維持一生一世。他倆了解彼此勝於了解他人,覺得對方比他人更懂得自己。
可惜他們卻不能共居一室。平日裏夫妻倆各處一地,相隔數千裏之遙。然而,坐在灰蒙蒙的英格蘭的他,抑鬱地獨善其身,內心深處一清二楚,雖然妻子此刻正在南部陽光下同他人打情罵俏,其實心裏極其渴望對他堅貞不渝。而為人妻的她呢,坐在望海的露台上,啜飲著雞尾酒,嘲諷的灰色眼睛落在愛慕者那張黑黝黝的臉龐上,雖然她真心喜歡他,但頭腦裏縈繞的卻是年輕英俊的丈夫那棱角分明的眉眼,心裏想的是他吩咐秘書做事的模樣:口氣溫和又自信,深知對方肯定會對自己言聽計從。
他的秘書自然對他十分崇拜。她非常能幹,年紀不大,模樣周正。她崇拜他。不過他的手下沒有一個不崇拜他的,特別是女下屬,男的手下可能是裝樣子的。
當一個男人擁有一個崇拜他的秘書,而你又是他的妻子,你該怎麽辦?他倆之間沒有一點“不對”之處——言下之意無須挑明!沒有任何人們所說的越軌行為,可以給他們釘上通奸的銅釘。沒有,絕對沒有!他們不過就是年輕的老板和秘書而已。他向她口述文稿,她替他賣命,崇拜他,整個情況就這麽清清白白。
他並不“崇拜”她。男人沒有必要崇拜自己的秘書。可是他離不開她。“我隻不過依賴雷克索爾小姐罷了。”但他永遠都不能依賴他的妻子。有一件事情他終究還是明白過來了:他的妻子並不想被人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