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騎馬出走的女人

第13章 母女二人

字體:16+-

畢冰賓 譯

弗吉尼亞·波德茵有一份好工作。她是某個政府機關裏的部門負責人,而且,像巴爾紮克那樣有整有零地說,她每年能掙七百五十鎊。這筆收入已經夠可觀的了。而她母親拉切爾·波德茵的年收入則在六百鎊上下,自打她那個不爭氣的丈夫去世後,靠這筆錢,她就在歐洲的一些首都輪流居住。

如今,母女二人分別幾年也“自由”了幾年後,又想起來安居樂業了。多年的經曆,讓她們兩人變得更像一對夫婦而不是母女。她們相互十分了解,各自對對方都十分“敏感”。她們時聚時散,已有好幾回了。弗吉尼亞今年三十了,一點看不出要結婚的樣子。她和亨利·魯波克一起過了四年,其實和結婚差不多。那是個被寵壞了的年輕樂手。後來亨利讓她失望了,有兩個原因。一是他無法容忍她的母親,而她母親也無法容忍他。波德茵太太不能容忍誰,她就要欺壓人家,欺壓得很厲害。亨利深感倍受嶽母欺壓,為此苦惱不堪。而弗吉尼亞呢,因為不得不對家忠心耿耿,也就站在母親一邊對付亨利。她並不真想欺壓亨利,可經她母親一挑唆,她就沒了主意。因為,歸根結底她母親對她有一種支配的力量,那是一種奇特的女性力量,與長輩的權威毫無關係的力量。弗吉尼亞早就把父母的權威丟到腦後去了。可她母親對她有另一種權威力量,一種微妙的統治力,讓人震顫的女性力量。所以一當拉切爾說:“製服他!”弗吉尼亞就會惡狠狠地,興高采烈地衝上前去。亨利被製服時心裏也十分明白。這也是他背棄維妮的原因之一。他稱她維妮時,波德茵太太十分厭惡,總要糾正他道:“我女兒叫弗吉尼亞——”

第二個原因是,弗吉尼亞那時,我們仍借用巴爾紮克的說法,一個子兒也沒有,而亨利僅有可憐的二百五十鎊。弗吉尼亞到了二十四歲時已經能掙四百五十鎊了,那可是她掙的,而亨利靠他那寶貴的樂譜每年才湊合著掙十二鎊,再多掙一個子兒都難了。所以,除非找一個能養他的女人結婚,否則他是沒希望結婚的。維妮可以繼承她母親的遺產。可是波德茵太太身體很健壯,很有點斯芬克斯的樣子。她會永遠活下去,尋找可以供她吞噬的男人。亨利與維妮在一起生活了兩年,這是具有婚姻意義的生活。維妮則感到他們的確是結婚了,隻差一個儀式而已。不過維妮總有她母親做後盾。她們有時相距很遠,母親在巴黎或比阿利茲,但總是在書信可到達的地方。她從來沒意識到她母親甚至在信中也要擠對亨利一通兒,而每到這時她自己臉上會露出那種精靈般的微笑來。她從沒意識到,在精神上,她也在由著性子惡作劇般地擠對亨利,她無法控製自己不這樣做,就像無法不讓潮汐隨月出月落而漲落一樣。她做夢也沒想過他對此有所感受,沒想到他那男性的自尊心全然受到了傷害。女人們常常是相互暗示,然後渾然不知地去輕輕扭她們全心愛著的男人的脖子。一旦那男人不喜歡她們扭他的脖子,她們就稱之為變態。她們認為他這是在拒絕其至深的愛情。女人總是在渾然不知中相互接受暗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