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之謂“大業”,乃是舊社會各方麵的人都參與了一場彼此同情共理而齊心催生的巨變,鼎革之功,不盡在拋頭灑血之人,有時甚至還有可能在對立的那一陣裏。
革命成功之前,無人能預卜休咎;革命成功之後,不甘降服殄滅的一方就會出現大量修改記憶以博青史載名的人物,這些人之因勢利導,隨波逐流,未必出於自發,有時也是順應時尚人情而已。但是,革命前後對於天道、國體、法理、官常乃至人情的種種認知之變異過大,如能回圜自若,也還是一門深不可測的功夫。
《熊成基事略》的作者傅善慶大約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物,《熊成基事略》大約也就是這樣的一篇文字——在驚天動地的巨變之後,順利轉彎達陣,不礙其仍可以為新時代的旗手。
在寫成這一篇追記文字之後兩年(時在民國元年五月一日),傅善慶才把它公開,推算其自敘之寫作時間,是在庚戌年的春天——也就是熊成基被砍掉頭顱之後的幾天。之所以“篋藏經年,未敢宣漏”,就是因為時局的走向還不明朗,萬一作者所言坦**真誠,則這種對革命表態同情的文字要是張揚出去、給守舊保皇分子看了,盡管在朝風夕雲的變勢之中,還是有可能釀成大獄的。
從相反的角度看去:一個負責鞫審革命黨要犯的法務官僚,竟然在他所審理、處決的“欽犯”死後“浹旬”(十天),便將“其在獄廿四日之言論動作”一一筆記,而且,作者自道存心,還是“所慮閱世久遠,馴致遺忘,且恐千秋萬世欲求其最終之事實而不可得,因從日記中錄出,略加刪次,輯而存之”,看來也不可盡信。世故多疑之人一定可以推想:傅善慶未必是在熊成基死後由於革命大義之感動而為政敵立傳,很可能還真是在庚戌(1910)、壬子(1912)的兩年之間,眼看時不我予,遂作此以明誌,至少擺上一副同情革命、善待黨人的花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