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廚師做菜必須得有食材一樣,考古學所有的研究工作是建立在遺址發掘這個基礎之上的。所以對於考古學家來說,如何準確、高效地發現遺址,是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縱觀這些年的考古發掘工作,大部分都是一些搶救性發掘。一些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很快,房地產、造地鐵,一不小心就會挖出文物或者墓葬,考古隊就被迫前去“救火”;又或者是某個古代墓葬因為盜墓賊的光顧而暴露在視線之下,不得已而為之,考古隊隻能接著盜墓賊的工作,去發掘些“別人撿剩下的”。這兩類新聞往往特別多,時間久了就在大眾心目中產生了一種刻板印象:考古學家淨做些事後收尾的工作,這發現遺址的技能和本領,還不如盜墓賊厲害呢。
事實果真是這樣嗎?
我們先來解釋一下大眾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認知。在考古學中,考古發掘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上麵說的搶救性發掘,另一種就是與之相對的主動性發掘。顧名思義,主動性發掘主要是為了解決某些重要的考古學問題而進行的,比如在夏商周斷代工程中,為了解決年代問題而進行的某些發掘就是主動性發掘。這一類發掘往往進行得比較少,為什麽會形成這樣的局麵呢?一方麵,以現在的科學技術水平,還不能保證所有出土的文物都能夠得到完好保護,一個慘痛的例子就是上個世紀定陵遺址的發掘,由於當時科技水平的限製,很多文物都受到了二次破壞。所以本著“把財富留給後代”的理念,還不如將這些珍貴的文物繼續埋在地下,留待後人去研究呢。另一方麵,這幾年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開展得如火如荼,因施工而暴露出的考古遺址數不勝數,而全中國的考古工作者就那麽點,搶救性發掘都來不及進行,更何況需要花更大精力去研究的主動性發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