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乘止觀述記

第14章 大乘止觀述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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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午)二,釋疑。二。(未)初,釋凡聖同時受報疑。二,釋凡聖同時治惑疑。今初。

問曰:據一眾生,既以一心為體,心體之中,實具六道果報之性,複有無始六道種子,而不得令一眾生,一時之中,俱受六道之報者。一切諸佛,一切眾生,亦同以一心為體,故雖各各自具六道果報之性,及六道種子,亦應一切凡聖,次第先後受報。不應一時之中,有眾多凡聖。答曰:不由以一心為體故,便不得受眾多身。亦不由以一心為體故,要須一時受眾多身。但法界法爾,若總據一切凡聖,雖同一心為體,即不妨一時俱有一切凡聖;若別據一眾生,雖亦一心為體,即不得一時俱受六道報也。若如來藏中,唯具先後受報之法,不具一時受報之法者,何名法界法爾具一切法耶!

此據一人別報,難十界總報也。疑意係從上文“一切眾生一切諸佛,唯共一如來藏”生起。蓋謂既是共一如來藏,即應共受一報,何為俱時有眾多凡聖之異乎?故問曰:一切諸佛,一切眾生,同以一心為體(即共一如來藏之意)。心體中複同具有六道種子,及果報性。而一眾生隻能一時受一道身者,即應一一眾生俱時同受一道身也。何以一時之中,見有眾多凡聖?須知或得俱時見眾多身,或不得俱時受眾多身,不由同以一心為體故,便無如此差別也。蓋法界法爾,常同常別。故約多人言,雖同一心為體,即不妨一時有一切凡聖,何必次第方見?約一人言,雖亦一心為體,即不得一時俱受六道身,必須先後而成。若如來藏心體中,不並具先後及一時受報之法者,何名為“法界法爾,常同常別”耶!

(未)二,釋凡聖同時治惑疑。

問曰:上言據一眾生,即以一心為體。心體雖具染淨二性,而淨事起時,能除染事者。一切諸佛,一切眾生,既同以一心為體,亦應由佛是淨事故,能治餘眾生染事。若爾者,一切眾生,自然成佛,即不須自修因行。答曰:不由以一心為體故,染淨二事相除;亦不由以一心為體故,染淨二法不得相除;亦不由別心為體故,凡聖二事不得相除。但法界法爾,一切凡聖,雖同一心為體,而不相滅。若別據一眾生,雖亦一心為體,即染淨二事相除也。如來之藏,唯有染淨相除之法,無染淨不相除法者,何名法界法爾,具一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