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的主日禮拜中,派克牧師讀了福音書[1]中的一個寓言:耶穌和他的門徒們來到一個村莊,受一個女人邀請去她家裏。這個叫馬大的女人安頓好他們,然後回廚房為他們準備食物。在她做飯的時候,在她勉力招待大家,給所有人倒滿空酒杯、再添食物的時候,她的妹妹馬利亞就坐在耶穌的腳邊。
最終,馬大受夠了,說出了自己的感受。主啊,她說,難道你看不出來,我那遊手好閑的妹妹把所有活兒都丟給我了?你為什麽不讓她幫我一把呢?或者類似這樣的話。而耶穌回答:馬大,你操心的事情太多,隻有一件事是必需的。馬利亞做出了更明智的選擇。
嗬,我很抱歉。但如果你要證明《聖經》是男人寫的,這就是證據。
我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我信仰上帝,全能的父,天地的創造者。我相信耶穌基督,神唯一的親生子,由聖母瑪利亞所生,遭到本丟·彼拉多[2]的折磨,被釘在十字架上,死後被埋葬,第三天又複活了。我相信他升入天堂後,會重臨審判活著的人和死去的人。我相信挪亞造了一隻方舟,在大雨潑天四十晝夜前,將各種生物兩兩趕上甲板。我甚至願意相信摩西是在燃燒的灌木前受道的。但我不願相信,我們的救世主耶穌基督——他能隨手治愈麻風病人或讓盲人複明——會背棄一個操持家務的女人。
所以,我不怪他。
我怪的是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3],以及此後擔任牧師或傳教士的所有男人。
從男人的角度來看,隻有一件事是必需的,那就是你坐在他的腳邊,聽他說話,無論他要說多久,或是此前已經說過多少遍。在他看來,你有大把時間坐下來聆聽,因為飯會自己做好。嗎哪[4]會從天而降,打一個響指,水就能變成酒。任何一個不嫌麻煩烤過蘋果派的女人可以告訴你,這就是男人看待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