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人格心理學

第四節 理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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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想人格模式

弗洛姆認為,理想人格應該是成熟的,具有兼容並蓄的各種生活取向所具有的良好品質,表現為沉著、堅強、溫暖、富有愛心、平易近人、內心取向(inwardly directed),並向著更富有創造性的境界努力邁進。弗洛姆在論述理想人格時,特別強調創造**取向和創造性的愛。弗洛姆在《理性的掙紮》中描述了心理健康的人:“生活目的是活得熱烈,充分地誕生,充分地覺醒。從嬰孩的層麵浮升到確認自己有限而真實的力量。……能夠熱愛生命,而又能夠無所畏懼地接受死亡;能夠容忍生命中的無常,而同時又對我們的思維和感覺,深具信心;能夠獨處,又能具有寬廣的胸懷。精神上健全的人,是以愛、理性與信息來生活的人,是尊重自己與他人生命的人。”

(一)創造**取向

弗洛姆強調,創造**取向是美好生活所需的人格品質,當個體在發展自己和擴展生活領域時,他們會由此獲得新的人格特質。當個體達到趨近理想境界的人格狀態時,各種人格特質應該是以均衡和諧的方式存在,相輔相成。一個具備良好人格品質的人,應該表現出下列人格特征:

1.接受他人,對他人真誠、仁慈、關懷、謙虛、寬容。

2.當麵對不可避免要發生的事件時,不會出現不當的挫折與怨恨。

3.積極主動地處置自己的環境,富於自信,敢於自我肯定(self-assertion),勇於維護自己的權利,以促進有效的生活。

4.依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調整自己的需求,在追求目標時,要有耐心、慎重、自製、不屈不撓。

5.在競爭社會中,要具有推銷自己的社交能力、不斷嚐試的適應能力、認真負責的工作能力、虛懷若穀的寬大胸懷。

6.發展愛的能力與愛的藝術。

(二)創造性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