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篇最初發表於1933年10月22日《申報·自由談》。
旅隼
“推”和“踢”隻能死傷一兩個,倘要多,就非“衝”不可。
十三日的新聞上載著貴陽通信[1]說,“九一八”紀念,各校學生集合遊行,教育廳長譚星閣臨事張皇,乃派兵分據街口,另以汽車多輛,向行列衝去,於是發生慘劇,死學生二人,傷四十餘,其中以正誼小學學生為最多,年僅十齡上下耳。……
我先前隻知道武將大抵通文,當“枕戈待旦”的時候,就會做駢體電報,這回才明白雖是文官,也有深諳韜略的了。田單曾經用過火牛[2],現在代以汽車,也確是二十世紀。
“衝”是最爽利的戰法,一隊汽車,橫衝直撞,使敵人死傷在車輪下,多麽簡潔;“衝”也是最威武的行為,機關一扳,風馳電掣,使對手想回避也來不及,多麽英雄。各國的兵警,喜歡用水龍衝,俄皇[3]曾用哥薩克馬隊衝,都是快舉。各地租界上我們有時會看見外國兵的坦克車在出巡,這就是倘不恭順,便要來衝的家夥。
汽車雖然並非衝鋒的利器,但幸而敵人卻是小學生,一匹疲驢,真上戰場是萬萬不行的,不過在嫩草地上飛跑,騎士坐在上麵喑嗚叱吒,卻還很能勝任愉快,雖然有些人見了,難免覺得滑稽。
十齡上下的孩子會造反,本來也難免覺得滑稽的。但我們中國是常出神童的地方,一歲能畫,兩歲能詩,七齡童做戲,十齡童從軍,十幾齡童做委員,原是常有的事實;連七八歲的女孩也會被淩辱,從別人看來,是等於“年方花信”[4]的了。
況且“衝”的時候,倘使對麵是能夠有些抵抗的人,那就汽車會弄得不爽利,衝者也就不英雄,所以敵人總須選得嫩弱。流氓欺鄉下老,洋人打中國人,教育廳長衝小學生,都是善於克敵的豪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