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分析,我國教育體製改革的總體思路應當是:以克服教育行政化傾向為起點,通過對教育資源成本分擔機製、分配享用機製、組織管理機製、投向使用機製四個領域的綜合性改革,徹底消除教育體係的行政化傾向,在此基礎上實現真正有效的教育市場化改革。
1.外部體製層的機製調整對策
教育的外部體製層改革主要包括成本分擔機製設計與分配享用機製設計兩項內容。從發達國家的基本經驗看,無論是非市場化的歐洲模式還是市場化的美國模式,在義務教育階段都采用了政府承擔成本、受教育者公平享有教育機會的外部體製模式,這也是對市場條件下義務教育純公共品性質的一種尊重和承認;而在非義務教育階段,美國模式的市場化在運行結果上則明顯優於歐洲模式的非市場化,因此,我國教育的外部體製層改革應當區分義務教育和非義務教育分別加以推進。
(1)義務教育階段的外部體製層改革。
基於前麵的分析,曆史形成的教育資源配置不均等、過度行政化導致的市場壓抑、義務教育投入的不足是亂收費、擇校以及農民工子女入學難三大難題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具體改革也應圍繞這三個方麵展開:首先,應當依據市場需求重新進行義務教育資源的配置,推動義務教育供給與需求的匹配;其次,應當努力改革原有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承認合理的市場需求,正確引導而不是行政幹預個體選擇公共產品(義務教育)的行為;再次,必須加大國家公共產品投資,改革義務教育撥款製度,使其真正麵向受教育者,從而解決教育資源投入不足問題。實際上,這一改革的核心在於通過消除行政化傾向並順應市場需求特征,強化義務教育的監督約束機製,全力構建政府承擔的成本分擔機製、受教育者公平享有教育機會的資源分配享用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