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酒店通常運用的管理方法主要有10種,它們不是孤立存在,而是根據酒店的具體情況綜合加以運用的。
(一)製度管理法
製度管理法是指酒店根據國家的各種法律、法令、條例、規定等,將酒店管理中一些比較穩定的和具有規律性的管理實務,運用規章製度的形式確定下來,以保證酒店經營活動正常進行的管理方法。
製度管理法的特點。一是強製性,即必須遵守、執行,違者必然要受到製裁;二是權威性,即製度本身高度規範,任何人都必須遵紀守法;三是穩定性,即製度一旦形成並頒布實施,就不能因人、因地而異或朝令夕改;四是防範性,即製度是人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製約任何人的行為,它可起到預防作用。
製度管理法的優點是具有自動調節功能,但因它缺乏彈性和靈活性,有時容易限製部門積極性和主動性的發揮。因此,製度管理法應與其他管理方法相輔運用,以發揮其真正的作用。
(二)行政管理法
行政管理法是指根據酒店各級行政組織的行政命令、批示、規定、製度等有約束性的行政手段來管理酒店的方法。
行政管理法的特點。一是強製性,即行政命令、指示等必須執行,不得拖延和違抗;二是權威性,即行政權力使下級對上級的指令必須遵守並執行;三是垂直性,即行政方法直接作用於被管理者,一級管一級垂直進行,處理問題及時高效;四是無償性,即下級對上級的指令必須無條件服從和執行。
行政管理法的優點是能使酒店在管理者的領導下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但管理效果的好壞與管理人員的水平有密切關係。
(三)經濟管理法
經濟管理法是指酒店按照客觀經濟規律要求,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對勞動者進行引導和約束的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