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眾學校實際課程內容看,識字依然是課程的主要目標。各地民眾學校招生簡章“入學四月,識字千餘”明確標示,“一般民眾學校的先生,大都以為民眾學校的唯一使命,是在教民眾識字,而一般的民眾呢,也以為到民眾學校裏去的唯一目的,是在於識字”[60],而識字教材便成為民眾學校最為基本的教材。社教社社員黃裳在全國範圍內對1247所民眾學校調查數據顯示,識字課占總課程的46.75%,民眾學校采用的千字課本,有16.86%采用的是教育部編輯三民主義千字課本,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時代民眾識字課本占總數的13.73%。[61]而各書坊“編輯民校課本的人,大多對於民眾教育缺少實際的經驗,僅靠著主觀的理想,並且因為營業關係,又無長時間研究和詳密的修改,當然不能有良善的出品”[62]。即便如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識字課本(由沈百英編纂、陳布雷審校,1929年8月出版,在一年半的時間內,第一、二冊已經重印19次,銷路很大),依然存在“課題、生字、課文、圖畫以及材料”[63]方麵的弊端,對社教社社員周德之的批判,編輯沈百英亦承認在生字和圖畫方麵欠深入思考。[64]其他坊間出版的民校課本可想而知。究其原因,民眾學校課程編製標準的闕如,加上對社會教育缺少實際經驗,編輯教材者隻能按照主觀理解來揣測從事。甘豫源認為:“現在各級學校的課程編製,嚴格地說來,不過是教科目的規定。民眾學校的課程,也聊複爾爾之,未能免俗。所謂課程即識字,寫信、記賬、遊戲、唱歌……等等。自從革命軍統一全國,民眾教育民眾訓練之說高唱入雲,但所謂民眾學校課程,還沒有人提出澈底改革的方案。所不同於軍閥時代之平民學校者,不過加授黨義數十分鍾而已。”[65]而“課程標準,為辦學施教重要之根據,抑亦劃一同種學校畢業最低限度惟一之利器。查吾國自設立民眾學校以來,各地各自為政,課程既不一致,課本尤為紛歧,畢業最低限度更難期其劃一,倘長此以往,殊失教育之統一性;對於民眾學校事業之前途亦多窒礙。民眾學校課程標準,實有從速厘定之必要”[66]。民眾學校課程編製標準亟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