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社會教育社研究

(一)出席代表及會議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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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會籌備組的大力推進下,8月24—26日,社教社第二屆年會在山東濟南召開,會址設在山東省立民眾教育館。從出席人數看,第二屆年會與會代表人數明顯增多,有個人社員116名、團體社員15處代表出席,山東代表最為積極。從參與地域看,增加了廣西、陝西、河南、山西等地代表。而且,山東省教育廳承擔了年會所需的所有經費。正因如此,理事會事務所滿含**,為第二屆年會報告寫下這樣的卷首語:“一轉瞬間,我們又在濟南舉行二屆年會了。大明湖與西子湖、千佛山與保俶塔,雖然遙遙相映,而本社的年會已大有進步了。”[45]該次年會,本著“本社唯一之目的,在鼓起社會教育的熱烈運動”,理事會會前專門函請各省教育行政機關參加:“這次年會除呈請中央黨部、教育部派員指導,函請山東省黨政機關參加外,並由理事會函請各省市教育廳局派員參加。以期學術界與行政界彼此可以溝通,而使全國社會教育有長足的進展”。[46]由此,與會社員的省別、職務來源,與第一屆年會相比有著不小的變化。

表2-5作為與會代表簽到表,上有籍貫、職務單位、性別、次章等明確信息,與社教社留下的史料相合。由此,對比表2-4與表2-5,發現學界最常引用的表2-4存在重大錯誤,出席社員職務所在省別除廣東(5)、陝西(1)兩省總數符合外,其他各省都存在錯誤,山東省(51)應為64人、江蘇(26)應為25人、河北(12)應為9人、浙江(5)應為4人、江西(5)應為2人、廣西(4)應為2人、安徽(4)應為2人、福建(2)應為1人,河南根本沒有社員代表出席。推測原因,應是工作人員統計時將出席社員籍貫與職務所在地混淆所致,這一點,可與第二屆年會報告書中《本社第二屆年會出席社員籍貫比較圖》相參照。以訛傳訛之下,理事會發出“這次年會,從人數方麵講,到會的社員多過去年的五分之二;從地域上講,遠至粵、桂、閩、贛、陝、豫、晉、皖等省社員,亦踴躍前來”[49]。而且,該屆年會山東代表比率極高,約占總數的55.2%,其中,山東省立民眾教育館得舉辦會址之便,竟有23人參加,甚至包括會計、職員等;除去省立民眾教育館館長董淮外,有16個縣立民眾教育館館長出席;而山東省各級教育行政機關職員有13人(其中省教育廳6人,市教育局6人),這是非常態的,相應也就沒有了統計學意義。有學者指出“山東地區與會人數較多無疑與梁漱溟及其主導的鄉村建設研究院緊密相關”[50],有望文生義之虞,臆斷此時梁氏及其鄉村建設研究院在山東省內社會教育界的影響(該院隻有兩名代表出席),沒有細究出席代表的職務來源單位。第三屆年會在河南召開,河南出席社員人數從第二屆的0人飆升至74人,而山東省則下降為8人[51];第四屆年會同樣如此,會議在廣州國立中山大學召開,雖無詳細統計數據,但廣東出席代表數量急遽上升毋庸置疑。如果研究者將出席社員總人數變化作為社教社影響日大的唯一史料支撐,結論難免有失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