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概述
戲劇與電影在傳播上主要不是靠文學閱讀,而是靠麵向觀眾的演出或播映,其影響力便更為直接和廣泛,因此,備受政府重視。戲劇與電影的指導思想、隊伍建設、劇目生產、理論批評乃至具體作品的創作過程,均受到文化管理部門全麵而強有力的管製。由此形成了這段時期戲劇、電影文學創作的兩個基本特征:其一,“為政治服務”成為不容置疑的最高原則,一切“創新”和“爭鳴”都是在這個原則之下進行的;其二,創作基本上不再是劇作家的個人藝術行為,而成為集體的行為和國家意誌的體現。戲劇與電影創作必須依賴於舞台和銀幕,無法像小說、詩歌、散文等文學樣式那樣純粹由作家個人獨立完成,而劇團和電影製片廠又是直接由政府經營。一方麵,隻有把體現國家意誌作為創作動機的劇作家才能獲得創作的機會——為20世紀50年代初期熱情高漲的社會主義理想所鼓舞,絕大多數戲劇和電影作家都自覺地把國家意誌納入個人的創作動機;另一方麵,作品中的個性色彩與戲劇電影事業的國家身份往往並不和諧。戲劇作品集體署名的現象標誌著戲劇創作個性色彩的削弱與國家意誌的強化。例如1949年演出的《民主青年進行曲》,署名編劇竟達11人之多;《紅旗歌》雖一人執筆,但其“創作集體”也有5人之眾;而頗有影響的《十五貫》,幹脆就署名“浙江省《十五貫》整理小組”;甚至曹禺這位戲劇大師的《膽劍篇》也是與梅阡、於是之聯名集體創作的。為了繁榮戲劇、電影創作,由政府出麵組織了一係列的觀摩演出、節日獻禮演出與評獎活動,如1951年的國營電影廠出品新片展覽月、1952年的第一屆全國戲曲觀摩演出、1956年的第一屆全國話劇觀摩演出、1959年的“建國十周年獻禮”演出、1960年的現代題材戲曲觀摩演出。這類演出,一方麵促進了劇目生產;另一方麵強化了藝術生產中的國家行為,使參加這類演出並受到好評成為藝術創作的主要動機。正是這一製約因素,使得“為政治服務”的最高原則在戲劇和電影創作中,比其他文學領域得到更為全麵而徹底的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