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從這兩部教材的體係結構看它們與反映論哲學的關係。
以群主編的《文學的基本原理》分為十一章,前麵設“緒論”:
緒論[1]
第一章 文學與社會生活
第二章 文學與政治
第三章 文學的繼承、革新與各民族文學的相互影響
第四章 文學的形象與典型
第五章 文學的創作方法
第六章 文學作品的內容與形式
第七章 文學語言
第八章 文學的體裁
第九章 文學的風格、流派和民族特點
第十章 文學鑒賞
第十一章 文學批評
蔡儀主編的《文學概論》沒有分編,具體包括九章:
第一章 文學是反映社會生活的特殊的意識形態
第二章 文學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章 文學的發生和發展
第四章 文學作品的內容和形式
第五章 文學作品的種類和體裁
第六章 文學的創作過程
第七章 文學的創作方法
第八章 文學欣賞
第九章 文學批評
我們可以看到,不管是以群主編的本子還是蔡儀主編的本子並沒有完全照搬周揚的“五編”來撰寫,而是基本將全書分為四編,即本質論、發展論、創作論、鑒賞論。具體而言,兩本書去掉了周揚的第五編,但其內容已消化到前四編之中。
這種本質論、發展論、創作論、批評論的結構模式後來成為文學理論教材的基本結構。60年代的這兩部教材標誌著我國文學理論教材對蘇聯模式的文學理論的某種克服,體例與表達也逐步走上了中國化道路。應該肯定,這兩部教材基本上運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與方法,結合我國的文學實際,總結了此前的文藝理論某些研究成果,建立起自己相對完整的理論體係,為我國建設具有自己特色的文藝理論邁出了第一步。這兩部教材一方麵力圖闡明馬克思主義的文藝思想,也較清晰地描繪了當時的文學狀態。它們既是對蘇聯理論的突破,也是在摹仿中實現的第一次創新;它們的框架結構與理論言說方式對以後的文學理論教材編寫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