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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測驗題目的編製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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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題目是研製測驗的核心環節,要編製出好的測驗,必須掌握編製題目的方法與技巧(張進輔,曾維希, 2006)。

(一)編製題目的一般原則

對測驗題目進行編寫要遵從內容、語言、表達與理解四個方麵的一些原則,這些原則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麵。

1.針對題目內容的原則

要求題目的內容符合測量工具的目的,避免貪多而亂出題目;內容取樣要有代表性,符合測量工具計劃的內容;各個試題必須彼此獨立,不可互相重複或牽連,切忌一個題目的答案影響對另外一個題目的回答。

2.針對題目語言的原則

使用準確的當代語言,不要使用難懂的詞句;文句須簡明扼要,既排除與解題無關的陳述,又不要遺漏解題的必要條件;最好一句話說明一個概念,不要說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概念;意義必須明確,不得含糊,盡量少使用雙重否定句。

3.針對題目表達的原則

盡量避免主觀性和情緒化的字句;不要傷害被試的感情,避免涉及社會禁忌或個人隱私;避免誘導和暗示答案;避免令被試為難的問題(被試沒有明確結論或羞於啟齒的問題)。

4.針對題目理解的原則

題目應有確切答案,不應具有引起爭議的可能(創造力類測驗除外);題目內容不要超出被測對象的知識和能力範圍;題目的格式不要引起誤解。

(二)各類題目的編製

1.選擇題

選擇題通常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題幹,即呈現一個問題的情境,由直接問句或不完全的陳述句構成;另一部分為選項,即對問題的幾種可能的回答,包括正確答案及若幹(一般1~5個)錯誤答案,這些錯誤答案叫作誘答,其主要作用在於迷惑那些無法確定答案的被試。選擇題可以考查記憶分析、鑒別推理、理解和應用知識的能力,也可以考查對某一事物的看法和觀點。選擇題的主要優點包括:①適用範圍廣,從一般知識到複雜能力的測量均可使用;②題意明確,被測者的反應簡單,容易計分;③與其他形式的客觀題相比,更少受猜測和反應定勢的影響,較為客觀;④選擇題的題量可以較大,考查的範圍更廣,取樣代表性較高。選擇題的不足之處在於誘答難以編製,誘答的數量要求多,而且還要似是而非,讓那些不知道正確答案的被試感到無從選擇,這相對來說較為困難。另外,選擇題不易測出個體組織能力、表達能力和創造性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