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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好故事給讀者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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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周梅森當作家的念頭是十三四歲在礦井下半工半讀時產生的,那是70年代初期。他日後走上文壇的成名作《沉淪的土地》即可追溯到那個文學夢初生的狂亂時期。

這部《沉淪的土地》的成功用周梅森自己的話說就是奇跡。“整個中學時代都沒好好讀書,埋頭製造了第一部號稱長篇小說的文字垃圾,現在想想真是奇跡。邊翻字典邊寫,錯字連篇,竟然一寫就是30多萬字,鬥膽寄到了人民文學出版社。稿子是在幾年以後,我參加工作了才退回來的。我現在和‘人文社’已成為合作的好夥伴,那段曆史自然也成了我們之間的一段笑談。”那時周梅森對作家的理解很單純,他認為作家就是能把故事寫到紙上的人。他決心做一個這樣的人,講些好故事給讀者聽。

早年周梅森信奉“一本書主義”,相信隻要堅持寫,一輩子總能寫出一本好書來。他寫作的起點很低,一直到粉碎“四人幫”,他一個字都沒有發表過。後來寫了幾篇現在再也不願看的小東西,居然發表了,而且使他從一名礦工成了文學編輯。這種小成功一度讓他迷失了自我,功利心也強了起來,哪類作品轟動他就跟在後麵學,文學才華和創作個性都沒表現出來。經過對失敗的總結,他悟了出來,他的性格、經曆都注定讓他的小說不能從“小處說”,必須從“大處說”,明白這一點後,他開始寫作《沉淪的土地》。《沉淪的土地》在當時引起了震動,馮牧就提出了“周梅森現象”:為什麽周梅森沒有民國生活,沒在舊時代呆過一天,能寫得這麽好?唐達成也曾說過,看來我們一些傳統理論要打破了,應該承認間接生活也是創作的源泉之一。

靠間接生活寫作,需要作家的藝術想象力。後來的創作實踐證明,周梅森具有這種靠資料寫作的藝術想象力。在《沉淪的土地》之後,他相繼推出一係列曆史題材與戰爭題材的作品,如《黑墳》、《軍歌》、《大捷》、《國殤》等。這個時期他的影響力僅限於文學圈,每本書的發行量均為三五千冊,中國大眾對他還是知之甚少,但這段時期卻是他獲得文壇主流認可的時期,許多文學評論家對他的創作評價甚高,讓他至今回憶起來仍感慨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