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賽爾·馬爾丹認為,影視藝術——“它以風格的形式體現在每個導演身上——它變成了語言,甚至也變成了一種交流手段,一種情報和宣傳手段。”[1]而且他還認為,正是由於影視藝術語言的存在,影視藝術才“擁有”了“它自己的書法。”[2]的確,影視藝術語言像自然語言一樣,是人們情感、思想的交流工具。正由於此,每當鑒賞者走近它時,總會被其親切的話語和動人的言語所吸引,總會有一種與影視藝術對象血脈相通、命運攸關的奇特藝術感受。因此,影視藝術語言並不僅僅是冰冷的符號,相反,它是鑒賞者經驗審美對象的前提,是探索影視藝術審美世界的必須前提。它將影視藝術意義傳達給影視藝術鑒賞者,使其獲得審美刺激、審美情感、審美愉悅,從而成功地調動起了人們鑒賞影視藝術的知覺世界、概念世界和直覺世界。
影視藝術語言的價值不在於它創造了完美無缺的影視藝術文本結構,而在於它培養了鑒賞者的影視藝術鑒賞審美心理。它不僅使影視藝術語言成為一種可供鑒賞的藝術審美語言,而且使影視藝術語言成為一種可資鑒賞的藝術審美言語。人們在影視藝術語言的不斷作用下,一方麵,解構破譯著影視藝術語言藝術符號本身,控製著影視藝術語言本身;另一方麵,他們又不斷遭受影視藝術語言的規範和製約,成為被影視藝術語言所控製的審美接收者。他們在影視藝術語言的影響和控製下,完成著對影視藝術語言的審美。一般來說,鑒賞主體會從影視藝術畫麵語言、音樂語言和文學語言三個方麵,接受影視藝術語言的審美作用,進而完成對影視藝術語言的全麵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