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視藝術文本
影視藝術文本是指未被人們鑒賞的影視藝術作品本身。“文本”這個概念是結構主義和新批評電影學派中的專業用語,它是相對“本文”這一詞語而言的。
一般來說,影視藝術本文是影視藝術鑒賞後的影視藝術作品,這個“影視藝術作品”已經打上了鑒賞主體的主觀烙印,是鑒賞者心中的“影視藝術作品圖式”。而影視藝術文本是純粹的影視藝術客觀存在,它不以鑒賞主體的作用而發生變化。一部影視藝術作品隻有一種“影視藝術文本”,但卻可以有成千上萬種“影視藝術本文”,這其中的原因當然是影視藝術作品的創作者隻有一個,而觀眾卻有成千上萬個。由於每個觀眾的審美個性、審美習慣、審美嗜好、人生閱曆、智力狀況各不相同,很自然對同樣一部影視藝術作品的認知、感受、理解、複原和再現,就大不相同了。他們每一個人都會複原或再現出自己心中的“這一部影視藝術作品”的藝術圖式,盡管他們複製出的圖式各不相同,而且絕然不可能相同,甚至根本不可能等同於原本的“那一個影視藝術作品”的藝術圖式本身,但是,他們仍然創造了那個影視藝術作品的圖式的範型。
影視藝術文本與影視藝術本文的關係是很有意思的,就像柏拉圖《理想圖》中所描繪的那樣,影視藝術文本“就是‘床之所以為床’的那個理式,也就是床的真實體。”影視藝術創作群體們“他隻創造了這一個床,沒有造過,而且永遠也不會造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床”。[11]而影視藝術本文卻是“摹仿者”——鑒賞主體——觀眾,依附“床的理式”製造出來的“個別的床”,它可以是一個,兩個,也可以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床的樣子”。二者的共同點隻在於都具有“床的本質”,具有“床之所以為床”的道理和規律。而不同點在於一個是“形”,另一個卻是“影”;一個隻有“一個”,另一個卻有“無數”。不難看出,影視藝術文本永遠無法改變,而影視藝術本文卻千變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