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曾不無感慨地說:“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1]對於人類的藝術而言,亦莫不是處於自由與必然、喜劇與悲劇矛盾交織的宿命中。可是,誠如我們在緒論中所揭示的,正是因為現實生活世界的束縛,人才有立於“大地”之上去蔽存真、重拾自由的可能,才能實現一個詩意棲居的“世界”。因此,我們不可忽視此在的現實生活世界,而且還非常有必要為藝術的現實之作為探討一番。
一、“為藝術”與“為人生”
藝術的魅力到底有多大?我們不妨聽聽偉大人物怎麽說。譬如德國哲學家、美學家席勒曾讚頌道:“嗬,人類,隻有你才有藝術!”“世界十大文豪”之一的雨果也說:“沒有藝術,人類生活便會黯然失色。”而另一位法國作家羅曼·羅蘭在自己的長篇小說代表作《約翰·克裏斯朵夫》中引用舒伯特樂譜的配樂歌詞道:“你,可愛的藝術,在多少黯淡的光陰裏……你安慰了我生命中的痛苦,使我心中充滿了溫暖和愛情,把我帶進美好的世界中……每當受苦的人把琴弦撥動,發出了一陣甜蜜聖潔的和聲,使我幸福得好像進入天堂。可愛的藝術,我衷心感謝你!可愛的藝術,我感謝你!”的確,人類創造了藝術,藝術也為人類增色。正是因為有了藝術的存在,我們的生活才不至於太過枯燥、乏味,才開始變得五彩斑斕、饒有趣味。
毫無疑問,身處俗世的絕大多數人,他們在心底都是渴望藝術為自己點一盞燈、為生活添一份光亮的。由此,圍繞藝術和現實生活世界的關係,藝術史上產生了兩種基本的價值觀:一種是“為藝術而藝術”,另一種是“為人生而藝術”。為藝術而藝術的主張,主要強調藝術的自律,認為藝術是一個與生活世界不同的、以自身為目的的獨立自主的“世界”,它具有自身獨特的本性。這種本性,我們一般把它理解為“形式”或“審美”本性。因此,為藝術而藝術的美學一般都奉行形式主義或唯美主義。如奧斯卡·王爾德就宣稱:“唯一美的事物是跟我們無關係的事物。隻要一件事物對我們有用或必要,或者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我們,使我們痛苦或快樂,或者強烈地引起我們的同情,或者組成了我們生活環境的極其重要的部分,它就在真正的藝術範圍之外。”[2]今天我們所熟知的“生活模仿藝術”、“藝術與道德無關”、“藝術就是撒謊”、“形式就是一切”等,都是以王爾德為代表的唯美主義的觀點。與之相反,為人生而藝術的主張主要強調藝術的他律,認為藝術同樣是現實生活世界的一個部分。因此,藝術必須考慮自身和生活世界的內在關聯,服務與效勞於世俗人生的改良。近現代以來的中國,突出藝術“為人生”、“為大眾”乃至直接“為政治”的例子就太多了。在“救亡壓倒啟蒙”、“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一浪接著一浪的大曆史情境下,中國的各階級、階層都被“卷入”到藝術功利主義、工具理性的必然要求之中,“文學研究會”、“抗戰文藝”、“雙結合”、“三突出”、“革命樣板戲”(圖4-12)直至世紀末的“政治波普”,如此等等,都是一個個為人生而藝術的實踐典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