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說藝術
小說是當代最普及、最流行的文學樣式。在中國,“小說”一詞最早出自《莊子·外物》之“飾小說以幹縣令,其於大達亦遠矣”,指無關道術的瑣屑言談,並不具備現代文體意義。作為文學體裁的小說,通常指用散文形式寫成且具有一定長度的敘事性虛構作品。從這個意義上講,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談神說鬼的“誌怪”小說(如東晉幹寶的《搜神記》)和記錄軼聞瑣事的“誌人”小說(如南朝劉義慶的《世說新語》)可以看做是我國古代小說的萌芽。不過,真正標誌我國古典小說走向成熟的是唐“傳奇”,代表者如《柳毅傳》《霍小玉傳》《鶯鶯傳》《南柯太守傳》等。隨後,宋元“話本”的出現可謂小說史上的一大變遷。話本是宋元時期民間藝人用白話講述故事的底本,為我國通俗白話小說的發展開辟了道路。到了明代,出現了文人模仿民間話本而創作的案頭文學——“擬話本”,代表作有馮夢龍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和《醒世恒言》,以及淩濛初的《初刻拍案驚奇》和《二刻拍案驚奇》,世稱“三言二拍”。此外,明代文人也開始模仿擬話本創作長篇章回小說,使章回小說成為我國古典長篇小說的獨特形式。這其中的代表自然是明代“四大奇書”:《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和《金瓶梅》。至清代,古典小說進入黃金時代。文言短篇產生了巔峰之作《聊齋誌異》;長篇章回出現了“諷刺小說”的集大成之作《儒林外史》;而位居“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紅樓夢》,則更是代表了中國古典小說藝術發展的最高成就。不過值得指出的是,小說在中國文學史上雖亦可稱源遠流長,但事實上在整個中國封建時代,詩文才是正統,小說一直處於邊緣的位置。直到1880年代以降的近代,在社會變革以及白話文革新等因素的影響下,小說才逐漸引起了社會的重視。尤其是在“小說界革命”中,小說的價值意義被提到了強國的高度。例如梁啟超1902年在《論小說與群治的關係》一文中鮮明指出:“欲新一國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國之小說。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說;欲新宗教,必新小說;欲新政治,必新小說;欲新風俗,必新小說;欲新學藝,必新小說;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說。”從此,中國的小說文學開始被卷入“啟蒙”與“救亡”的雙重語境中,既出現了像魯迅、鬱達夫、巴金、老舍這樣啟迪民智的大師級作家,也產生了像郭沫若、茅盾、趙樹理、丁玲這樣以筆為劍的文壇戰士。另外,還有一批像錢鍾書、沈從文、張愛玲這樣的自由派寫手,他們更多地將小說看成傳達個人生存體驗的試驗場,大有還原小說藝術本位的味道,同時也啟發了當代小說家(例如先鋒派)對小說文體的現代性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