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得到的權力應該與其能承擔的責任平行;
● 任何改變孩子行為的措施,都需要家長首先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
● 人的行為學習需要正確的反饋。
責任與權力平行
蓉蓉今年12歲,放了暑假,想和住在隔壁的同學小龍去遊泳。為此,引起了家裏一場風波。蓉蓉長這麽大了沒有自己上過街,都是跟著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出門。可是父母要上班,祖父母不會、也不喜歡遊泳,沒有大人能陪著去。“小龍和我一樣大,他都自己學會遊泳兩年多了,為什麽不讓我去?”蓉蓉的個子比小龍高,在班上成績也比小龍好,不明白家長為什麽不讓她去遊泳。
“你會自己坐公共汽車嗎?”
“你的衣服丟了怎麽辦?”
“人家小龍是個小子,你跟著瞎跑能行嗎?”
“你……”
四位家長一起反對。最後,以蓉蓉哭喊出:“你們剝奪小孩的人權!”而告結束,結果還是不讓去。
蓉蓉平時連過馬路,到小賣部買礦泉水都沒幹過。一下子讓她跟著小朋友,換兩趟車去遊泳,是讓人不放心。但是,如果從小她就開始承擔一些小的責任,例如,自己洗襪子,到郵局去寄信,買文具等等,她早就應該能自己去遊泳了。因為孩子隻能一點點地增長能力,學習負責任,同時獲得越來越多的自由。這是一個人成長發展的自然過程。今天的很多獨生子女,非常缺乏這種發展過程。他們從小事事被家長包辦慣了,到了應該獨立行動的年齡,開始要求獨立的權力,卻不能負起相應的責任。於是孩子在長到十二三歲以後,容易同家長發生種種矛盾。
家庭動力結構
“徐博士,怎麽能讓我的兒子(女兒)變得……”家長們經常到我這裏,想討個改變自己孩子的“妙方”。
我不得不告訴他們,糾正孩子的發育失衡需要具體措施。任何改變孩子行為的措施,幾乎都需要家長首先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這可是一件挺不容易的事。一個人的行為是他/她多年來養成的習慣,刻意地去改變它,最初會使人感到痛苦。另外,每一個家庭是一個行為係統,年複一年,日複一日,按照它特有的規律在運行。如果這個係統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做了改變,整個係統會被牽動,有時還會呈現一種紊亂,使得在此係統中生存的其他成員感到不舒服、不適應。因此,在這個係統中生存的各種力量,通常會不自覺地將新改變的行為再拉回老樣子去,以維護老係統的運行方式,避免由於改變給每個人帶來的不舒服、不適應感受。讓我們再來看看蓉蓉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