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的“立象留痕”,是在一個平麵上進行的,這個平麵或是帛、岩麵、陶器表麵、牆壁、畫布、紙等,它們都隻有長和寬,但沒有厚度,繪畫就是在這樣的平麵來確立“象”,這“象”或是抽象的形式,或是具體的物象,無論是哪一種,都不可能像雕刻那樣,在平麵上創造真實的立體之“象”。即使透視法通過明暗對比畫出富有立體感的“象”,它們實際上仍然是一個平麵的空間,其立體感隻是一種通過明暗對比所形成的幻象。
這樣,大家就可以確定,繪畫的“立象留痕”是一種創造平麵空間藝術。這一點,可以通過繪畫與雕刻的比較獲得深刻的印象。
我們知道,雕塑、建築、繪畫,都是空間藝術,也就是說,它們“立象留痕”的方式,是在空間中進行的,是在空間中成“象”的。
人類繪畫的天命,就是創造平麵空間的“象”,或者說,繪畫是一種空間語言,它闡釋出一種有意義的平麵空間,其闡釋的方式就是在平麵上“立象留痕”。
原始繪畫就是在平麵上,創造了最初的平麵空間,它從來沒有突破過其平麵空間的天性。有時,為了能在一個平麵上描繪複雜的內容,當時的畫家們就把複雜的內容拆散,然後按照平麵布局的方式,把它們安排出一個井然的布局秩序。這一點,我們可以在中國彩陶畫、古埃及壁畫和希臘瓶畫中看到。中國佛教壁畫的平麵分層布局,依然延續著這樣一種適應平麵空間的要求,進行不同的內容分層安排。
原始繪畫的“立象留痕”,是描繪人們知道的“象”,而不是當下看到的“象”,“立象留痕”的主要標誌就是把事物的主要特征刻畫出來。因此,“象”是否是立體的,是否有透視感,是否具有人們看到的真實等,都是不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