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石器時代開始一直到中世紀,繪畫是在描繪著人們所“知道”的形象,而不是在一個確定的時刻所“看到”的形象。所謂“知道”的形象,就是對某個形象的整體輪廓的感知。在這種理念下,人們所要畫的是一個事物應該有的形象,認為應該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如此,而不是要去刻畫一個偶然情景中的具體形象,這使得那時的繪畫都從未設想企圖突破描繪的平麵,去描繪真正處於立體空間中的、有深度的形象。
因為要畫“知道”的形象,所以人觀看一個事物的直接的視點就不是最重要的,自然光線對觀看一個事物形象的影響,也是不重要的。這也就是為什麽以前的繪畫根本不使用、也不知道透視是怎麽回事的原因,也是繪畫在那麽長時間根本不考慮光線的原因。我們前麵說過,古埃及人是根本不知道有透視現象。希臘人隻有到了後期才略知一點。他們也同樣不理睬光線。他們的壁畫、瓶畫,均是平塗用色,沒有陰影,沒有色彩的過渡,沒有畫麵景深,一切都被描繪在一個單一的平麵上。
文藝複興開始,這種畫法徹底地被拋棄了。這主要是此時產生了新的關於真實的看法,過去的那種平麵的畫法是追求“知道”的“真實”,現在,人們開始關注“看見”的真實。這樣,“視看”的自身特殊方式就被納入到了畫麵之中,這就是透視;視看時的光線也同樣被看做是繪畫必備的元素,這就是繪畫中的光。這就徹底改變了幾千年來人類繪畫描繪事物的基本方式,而獲得了一種新的方式。從公元14世紀開始,直到19世紀末,西方的繪畫語言就形成了以光和透視為主的藝術語言。
我們知道了喬托的繪畫,喬托的畫法裏已經明顯地滲透了透視法的完整意趣。但透視法卻不是他係統總結出來的。真正係統地將透視法則頗具科學精神地總結出來的,卻是意大利文藝複興早期、但晚於喬托的建築家菲利波·布魯內萊斯基(1377—1446)。他是第一個複興古希臘、古羅馬建築之壯觀、典雅、優美式樣的先驅者,由於在建築上的成就和感召力,他凝聚了一大批佛羅倫薩的藝術家。他把“視看”一個事物時,由於距離的變化而發生的視覺形象的變化規律,稱為“焦點透視法”。站在一個固定的視點,向遠處看,距離眼睛近的事物比距離遠的事物看起來要大,無論這個遠處的物體實際上有多大,甚至是一座遠處的山,它在我們視看的視野中,也不會有近在咫尺的樹葉大;而極目遠眺,我們視看的視線會在極遠處,消失於天地之間的地平線。布魯內萊斯基的發現,獲得了一個完整的透視聚焦理論:在我們的視野中,物體按數學原理有規則地向一個固定的消逝點縮小。如果說喬托對透視的描述是經驗的、直覺性的嚐試,那麽,布魯內萊斯基的揭示卻是“科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