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下簡稱“一帶一路”)倡議,是習近平主席把握國內國際發展大勢,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大局,從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的高度提出來的。把“一帶一路”建設這一重大國際合作倡議落實好,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使中國在國際合作和競爭中贏得優勢、提高中國國際地位和國際影響力,推進國內改革開放,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一)“一帶一路”倡議的核心內涵
“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其倡導的開放包容、和平發展、互利共贏的理念,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和積極響應。需要深刻認識的是,“一帶一路”倡議雖然由中國提出,但它實質上是惠及各個參與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共建項目,既涉及相關國家之間的雙邊合作,更關乎區域協調與全球治理。因此,要以弘揚開放包容、和平合作、互利共贏的古絲綢之路精神為基礎,深刻把握並彰顯現代“一帶一路”“開放、包容、互利、共營”的核心內涵。
第一,開放。這是古絲綢之路的基本精神,也是“一帶一路”建設的核心理念。也就是說,“一帶一路”建設,對世界上所有國家或經濟體、國際組織、區域合作機製和民間機構開放,在製度安排和機製設計上,不搞封閉小圈子、不具排他性。尤其要求推動各參與方努力提高投資與貿易便利化水平,降低貿易和投資成本,在相互開放中培育可持續增長的市場和發展的新動力。
第二,包容。這是區別於其他合作組織或機製的典型特征。一方麵,它意味著“一帶一路”參與方的多元化,既有別於其他合作機製,不針對第三方,也沒有門檻要求,所有有意願參與的國家或地區皆可成為參與者、建設者和受益者;另一方麵,意味著合作方式的多樣化,沒有嚴格統一的參與規則,各方圍繞擴大經貿合作、促進共同發展的需要,可采用雙邊或多邊、本區域或跨區域、金融或貿易等多樣化、多領域、多層次的合作方式。在具體項目建設中,可廣泛吸納沿線各國當地企業、西方國家企業以及相關國際機構合作開發,構建多方利益共同體。“一帶一路”建設的包容性決定了其具有兼容並蓄的優勢,不僅不會主動挑戰現有的區域合作機製,反而能與現有各類機製實現良好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