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對中國經濟的貢獻在不斷增長,這是有目共睹的。首先,從整體表現上來看,根據2008年的統計,民營企業占中國法人企業數量的60%以上,解決了80%以上的新增非農就業人口,擁有66%的專利、74%的技術創新以及82%的新產品開發……從1978年到1998年,中國的集體工業年均增速為19.5%,城鄉個體工業年均增速為56.5%,三資和股份製工業年均增速為46.3%。與此同時,國有企業的年均增速僅為7.5%,1996年虧損18億元,1997年虧損293億元人民幣,1998年國企虧損550億元人民幣,1999年上半年國企實現盈利99.6億元人民幣,同時虧損535.6億元人民幣,淨虧損高達436億元人民幣。2001—2008年,考慮到各種財政補貼,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平均的真實淨資產收益率為-6.2%。[1]其次,從核心領域來看,據《中國統計年鑒2010》的數據顯示,2009年,在國有經濟長期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的工業領域,民營企業達到256031家,工業總產值162026.18億元人民幣,利潤總額9677.69億元人民幣,從業人員2973.84萬人,分別是國有工業企業(包括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的12.48倍、1.11倍、1.04倍、1.65倍。[2]考慮到中國的民營企業在其他產業一直占據著相當穩定的優勢地位,民營企業已經超越國有企業成為中國市場最有活力也最為重要的因素。然而,與民營企業地位、貢獻同樣獲得了迅速增長的還有民營企業的犯罪問題,尤其大量以錢買權的賄賂犯罪、以黑道替代政府的涉黑犯罪充斥其中,顯赫一時的民營企業家紛紛落馬,淪為“階下囚”,不僅損害了民營企業的形象,還嚴重影響到國家經濟政策的製定和製度的改革。因此,研究中國民營企業犯罪,剖析有關犯罪的本質和原因,不僅關係到中國經濟發展的大局,對市場經濟製度的完善和法治國家的推進也具有重要的意義。